- 编号:25596
- 书名:中国法学史(全3卷)(修订本)
- 作者:何勤华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时间:2006年8月
- 入库时间:2006-9-10
- 定价:138
图书内容简介
没有图书简介
图书目录
出版者语
吾国固有法学。而今日意义之法学,大率于二
十世纪开初始之。其始也,有四标志为证:一者为
西学中法律与法学之引进,二者为法律制度之建立
与法律实践之展开,三者为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之独
立化,四者为法学家作为一种职业之独立化。
其后数十年,此四者皆得其进。法学家则层出
迭现,如众鱼跃潭。英德日美“海归”之士,东吴朝
阳本土之生,议场争,法庭辩,学府研,著作出,其情
状,吾人思之不能不喜。
同时,吾人亦见:法学之发展,并非常存和平与
有秩序之环境。二十世纪,吾国历沧海桑田,自城
市而乡村,多逢遭战火动荡,政经局势往往不数年
一变。当其之时也,法学家固徒为浩叹,学不能致
用者有之,学不得独立者有之,甚或无基本书可读,
若文革,则法学院关,法学家放,其情状,吾人思之
又不能不悲,亦知法学家之艰难与坚韧也。
二十世纪八。年代以来,国族经改乃起,法学
亦初兴,前述四者,正备历“后发学术”之优势劣势:
眼光开处,有得世界前沿之学,通本国实践者;视野狭时,亦有闭门造车
而自满,浮躁于学术废品之制造者。
百年而还,视吾国法学,吾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忧也者,法学命
运多舛,感叹嘘唏;喜也者,百年法学固有不足,然沉潜与坚毅之法学人,
所在亦多矣。喜忧而后,应读者之召唤,传学术之薪火,则亦为出版人之
天职也。名山旧卷,大家新著,誊而版之,不亦乐乎,不亦己任乎?
此“法学家书坊”,正取意为二:面朝既往,录百年之佳作;面朝未来,
求新生之巨篇。“法学家”,职业也,亦桂冠也。愿吾人以为学术负责之
敬畏心,记录法学,书写过去与未来之法学史。
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出版分社谨识《第一卷》 共559页
《第二卷》
第一版序
本书共分两章,重点对宋、元、明、清中国法学
的发展演变过程以及其得失做出评述。
与唐以前中国法学的发展相比,宋以后中国法
学的发展演变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宋代诞生了理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对中国古
代后期的法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宋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法律所要调整的社
会关系更为复杂、处理的社会问题更加繁多,这使
宋以后的法学研究内容也变得更为丰富多彩;
唐以前,除了《唐律疏议》之外,被完整保存下
来的律学作品极少,而宋以后,流传下来的律学著
作却是琳琅满目。对此,本书采取了与第一卷不同
的研究方法,即减少了论述性文字,而以客观介绍、
引用律学原著为主并予以适当说明的方式。这使
读者既可以对宋以后中国古代法学的整体风貌有
所了解,又可以对其中的重点作品和重点人物加深
印象;
唐以前,判例法作品保存下来的极少,而宋以后这方面的成果很多。
因此,本书在这方面花了较多笔墨,以揭示与中国古代前期法学不同的
宋以后法学发展的特点;
到目前为止,除了一些法律条文的规定之外,我们尚未发现唐以前
的法医学作品;而宋以后,以宋慈的《洗冤集录》为代表,中国出版了一大
批法医学著作。它们不仅在当时领先于世界各国,即使在现在,仍有着
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此,本书也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和评述。
与第一卷相同,本书也涉及众多的文献资料,其中还有许多是明清
时期的刻本,既无标点符号,又不分段,故解读和处理工作十分艰苦。对
此,笔者虽尽了自己的力量,但错误肯定还不少,恳请读者诸君指正。
何勤华
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
1999年9月1日 共544页
《第三卷》
序
以前,在读德国法学大家耶林(Jhering,1822—
1892)的作品,读我国新文化运动一代宗师胡适
(1891—1962)的著作时,总是有些疑惑:这么有才
气、这么精力充沛的大师,为什么其著作都是半拉
子成果(如耶林的《罗马法的精神》、《法的目的》,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纲》、《白话文学史》等,都没有
完成)?直至这次轮到自己也差一点成为“善做上
卷书”半拉子先生之时,才体会到要完成构思中的
多卷本作品,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方面,构思、写作一部好的作品,往往要有数
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而且思考最多的也往往集中
在作品的前面部分。因此,当写完了上卷,或第一
卷之后,再写下卷或第二卷、第三卷时,往往已经是
“江郎才尽”,后续乏力了。
另一方面,在中国特定的国情之下,政治与学
术又往往无法分开,许多优秀的学者在出名之后、
出名的同时甚至出名之前,就开始兼任行政官职。就拿胡适来说,又是
中国派驻美国大使,又是北京大学校长,又是行政院最高顾问,又是旧国
大代表等。行政事务一缠身,就没有精力再搞学术了。构思中的作品完
成一部分就算了事了。
更为重要的是,创作要有激情,写东西要有兴趣,无此,即使硬写下
去,既很痛苦,写出来的东西与前面部分相比,又往往已经是大跌水准
了。我们看许多学者写的多卷本著作,作家创作的系列散文集,往往会
有一种每况愈下的感觉。而许多结尾给人的印象就更是在草草收场了。
这着实是一种令人遗憾的现象。
本书的第一卷、第二卷同时完成于1999年夏天,当时,我本来是下
决心一鼓作气、再接再厉将第三卷(近代卷)、第四卷(现代卷)马上完成
的。然而,由于上述三个因素的交互作用,我却迟迟动不了笔。自那时
以来,一晃竟然又过去了6个年头。期间,穿插完成了《二十世纪百位法
律家》、《西方法学家列传》、《西方法学名著精粹》、《西方法学流派撮
要》、《外国法与中国法》、《东南亚七国法律发达史》、《澳大利亚法律发
达史》、《意大利法律发达史》、《20世纪日本法学》、《法律文化史谭》和
《律学考》等专著与合著。而写作本书的时间和激情,也在每日之忙忙碌
碌中一点一点地消失了。
幸运的是,在朋友和家人的鼓励和督促之下,我得以下决心重新构
思本书的主题与风格,重新找回了写作的感觉。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
力,比较顺利地完成了第三卷。本书从19世纪30年代以后西方传教士
和林则徐等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在中国传播西方近代法学观与法律制
度起笔,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止,跨越时间约120余年,主
题限定在中国近代法学的诞生与成长之上,而着笔最浓的则是1901年
清政府宣布变法修律至20世纪30年代中叶的这30多年时间,因为这
段时间是中国近代法学定型的时期。
在研究方法上,本书与前两卷稍有不同,采用了理论探索与史料整
理并重的方式,即将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书的前五节,以论
为主,主要阐述西方法学观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以及外国人、法科留学
生、中国法律教育在中国近代法学的诞生与成长中的作用;第二部分是
第六节至第十四节,以史料为主,展现中国近代法学之各个学科的形成
和发展过程;第三部分是本书第十五节,为近代法学家列传,对100位在
近代法学产生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学家进行了介绍与评述。
当笔者坐在上海图书馆近代馆那宽敞明亮而又充满书墨之香的阅
览室内,翻阅着一本本民国时期各法学家留下的纸张普遍发黄、发脆的
法学著作时,一种崇敬、佩服、惆怅之情油然而生:民国时期中国学者在
政局动荡、战乱频繁的社会状态下,在法学领域竟然推出了如此之多的
成果,这实在是一个奇迹!这些成果是中国法学史上的一座宝藏,本书
只是对其作了一点简略的、走马观花式的描述而已。至于对这些宝藏的
挖掘和利用,非一二人之功力可及,尚有待中国学术界的共同努力。
中国近代史学界近年来在中国近代史料的整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许多方便,中国法制史学界在民国法制史研究领域
所提出的许多观点,以及我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在课堂发言、讨论中进发
出来的许多思想火花,给予了笔者以诸多启示。与本书前两卷相比,本
卷涉及的作品与人物更多,线索更为复杂,爬梳、整理、归纳、总结之工作
量也更大,故出现各种疏漏在所难免。此点恳请读者诸君批评、指正。
本书的许多章节,已经作为前期研究成果,先后在《中国法学》、《中
外法学》、《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
《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法学论坛》、《当代
法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值本书出
版之际,向上述刊物的主编和责任编辑们表示笔者真诚的感谢。本书的
出版,得到了法律出版社领导黄闽以及蒋浩先生的热情关心和支持,责
任编辑董彦斌、本书一审编辑贾菲、陈慧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生蒋
颖、万玫为本书的编辑出版也付出了心血,对此,也表示笔者一片诚挚的
谢意。
何勤华
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
法律史研究中心
2006年春节
共7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