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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司法文书学(现代法学教材)
    编号:25553
    书名:中国司法文书学(现代法学教材)
    作者:熊先觉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6年8月
    入库时间:2006-9-8
    定价:38
    该书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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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介
    熊先觉教授(1924年8月27 EI~),贵州正安(今道真)人。早年在浙
    江大学附中受到良好基础教育。上朝阳大学攻读法律,参加爱国民主学生运动
    遭受迫害,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出狱,参与接管朝阳大学。后在朝阳大学
    基础上新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主编该校校刊《政法大学》,崇尚法治。1950
    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时,调任中央人民政府
    司法部业务秘书,献身人民司法理论研究与建设实践,在《人民日报》和《政
    法研究》发表《建立和健全巡回法庭》、《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保护刑
    事被告人的上诉权》等法学前沿文章。1958年被错划为“极右”,先后发配北
    大荒和岭南边陲。星移斗转,,1980年恢复司法部,遂调回为司法部机关干部,
    讲授司法制度,并在中央政法干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等院校
    讲授司法制度、司法文书等课程。1983年参与筹建现中国政法大学,教书育
    人,潜心著述,在全国率先出版《人民司法制度概论》、《司法文书概论》、
    《中国组织法学》,填补该三门法学空白;又出版了个人专著《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简史》、《中国司法制度新论》、《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司法文书研究》等;应聘主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司法文书教程》、国家法官学院教材《中国司法制度教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教材《司法制
    度》、行政诉讼系列司法人员素质教育丛书、《法律事务文书》、《国际司
    法制度》、《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法学摇蓝一朝阳大学》等40余部著作;
    2004年出版汇集个人学术思想的《熊先觉法学文集》。历任中国政法大学、中
    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等法学院校教授或
    兼职教授。离休不休,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朝阳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之
    一,毕生执着追求民主与法治。
    司法文书学是研究司法文书的一门新兴学科。司法文书是指享有国家司
    法权力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案件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它是诉讼活动一步一个脚印的真实记录,其中的裁判文书是适用法律、体现
    司法公正的栽体。司法活动是诉讼活动,司法文书就是诉讼文书。诉讼分为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大诉讼,从而司法文书也分为民事诉讼文
    书、行政诉讼文书和刑事诉讼文书三大类诉讼文书。
    改革开放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为规范我国司法文书格式,作者于1980
    年初负责研制《诉讼文书样式》全套计8类68种,同年6月由司法部颁发全
    国司法机关试行。旋即由法律出版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司法文
    书概论》和《司法文书研究》等专著;并受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的聘请,
    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司法文书教程》。本著作就是在这些专著和
    教程的基础上,经进一步研究和教学实践的总结。主要有以下特点:
    概念明晰理论系统 对于司法文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经验
    做了较之前更加深化与系统化的研究和明晰的表述。
    观念更新与时俱进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加入世贸组织和世界经济一
    体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彻底转变重刑事轻民事、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
    重点突出研讨判决裁判文书是司法文书的重中之重,故本书着力研
    讨判决书,收入经典判决实例,分析研究,予以述评。
    格式考究力避瑕疵 凡文书皆有一定规格要求,主要分析研究判决书
    的格式演变,传承优点。既应注重格式,又应灵活运用,不必拘泥于一格。
    古今中外实例齐全 比较研究当今中国四大法区和世界两大法系国家
    的典型性判决实例,探索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性,比较中西法院判决书的不
    同风格,扬长避短,以冀逐步形成大中华的判决书风格。这些实例来之不易。
    比如,共和国反贪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判决书,经过许多单位和
    人士的多方查找才终于找到,在这里首次公开引用。
    当前司法文书的教学和实务中均存在着某些不应忽视的问题,亟需研讨
    改进。比如:以往有司法文书“写作论”(主张司法文书是所谓“写作”而
    非制作),淡化法律性;而今又有司法文书“虚无论”(主张以所谓“法律文
    书”取代司法文书),淡化司法性;以及判决理由不足,等等。
    本书创建司法文书学,从司法实践视焦研究司法文书,有利于司法文书
    学科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法学教学和司法实务工作,可供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之用,亦可供学术部门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制作司法文书参考。鉴于过去曾
    将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等法律事务文书纳入司法文书的范畴,现予附录,供
    高等学校法学教学和研究对照参考。
    限于作者水平,本书难免有失误之处,尚祈读者雅正。
    丝先觉
    2006年8月
    共4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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