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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司法疑难问题研究丛书)
    编号:24369
    书名: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司法疑难问题研究丛书)
    作者:肖中华
    出版社:上海人民
    出版时间:2006年4月
    入库时间:2006-6-5
    定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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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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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目录

    前 言/1
    第一章 贪污贿赂罪主体的认定/1
    ,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界定/2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
    (二)非国家机关所设的具有国家机关性质的机构和行政性
    公司、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活动的人员,是否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5
    (三)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的关系/6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1 2
    (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1 2
    (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1 4
    (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 9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界定/26
    四、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否成立受贿罪(兼及事后受贿)/31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7 34
    , 六、“非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否成立贪污贿赂罪/35
    第二章贪污罪/38
    一、贪污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无形财产、违禁品和非法
    财物/38
    (一)不动产/38
    (二)无形财产/44
    (三)违禁品/46
    (四)非法财物/47
    二、“名为国有、实为个人所有”的公司、企业财产可否成为贪污
    罪对象/48
    三、将个人财产风险转嫁给所在单位使公共财物遭受损失的,
    是否成立贪污罪/50
    四、国有企业承包活动中的贪污罪认定/52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含义/55
    六、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61
    . 七、公司、企业等单位中不同身份人共同犯罪的定性/7()
    八、国有公司、企业转制过程中贪污罪的认定/79
    (一)债权能否作为贪污罪对象/80
    (二)隐匿国有财产并转入自己占有股份的股份制公司行为
    的定性/82
    (三)隐匿公共财产成立的贪污罪的既遂与未遂/9()
    (四)国企改制前后分别隐匿企业资金,改制后非法占有部
    分资金,且无法区分资金性质的行为定性/95
    (五)帮助作假的中介组织人员,可否成立贪污罪的共犯/96
    九、贪污罪的犯罪起点数额及共同贪污中各共同犯罪人犯罪数
    额的计算/96
    (一)贪污罪的犯罪起点数额/97
    (二)共同贪污中各共同犯罪人犯罪数额的计算/99
    十、贪污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区分/103
    目 求●
    第三章挪用公款罪/1()8
    一、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性质(及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
    区分)/1 08
    二、非特定公物、有价证券、金融票证可否作为挪用公款罪的
    对象/1 1()
    三、国有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归
    个人使用,是否挪用公款/1 1 4
    四、单位集体讨论、为单位利益而挪用公款行为的定性/11 6
    五、“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1 17
    六、挪用公款给国有、集体企业承包者、租赁者用于该企业的,
    能否认定为挪用公款罪/123
    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含义/1 23
    八、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与进行非法活动的区别/1 24
    九、“挪而未用”案件的定性/1 27
    十、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分、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
    条件/1 3 1
    十一、挪用人与使用人构成共犯的认定/135
    十二、挪用公款罪的牵连犯形态/137
    十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138
    十四、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计算/138
    十五、挪用公款罪是否为继续犯/1 43
    第四章受贿罪/1 46
    一、受贿罪的对象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146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含义/1 49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仅限于利用本人职务上的
    便利/1 49
    (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界定/1 57
    三、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地位及“他人”的
    含义/1 60
    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168
    五、“事后受财”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170
    六、“索而未取”、“收而不受”、“受而不收”等情况的处理/172
    (一)“索而未取’’的处理/1 73
    (二)“收而不受"的处理/1 74
    (三)“受而不收”的处理/1 77
    (四).“案发前退回财物的或将财物交公的”是否影响“收受”
    的成立/1 79
    七、科技人员受贿案件认定中的疑难问题/1 83
    (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关键技术上的便利是否可
    以理解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 83
    (二)科技人员在技术咨询等活动中,提供了合同约定以外
    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取相应报酬的处理/1 84
    (三)如何区分既具有管理职务又具有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 84
    八、涉及有价证券、股票受贿案件认定中的疑难问题/1 85
    (一)何时为受贿罪的既遂点/1 86
    (二)如何认定涉及有价证券和股票受贿案件的犯罪
    数额/1 86
    (三)股票价格的涨跌能否影响受贿罪数额的构成/1 86
    (四)无效发行导致受贿股票的失价性能否影响受贿罪的
    认定/1 87
    (五)股票的转让方式对受贿罪的认定有无影响/1 88
    (六)股票盈利性和风险性是否影响受贿数额/1 89
    九、涉及“人情往来"的受贿案件认定中的疑难问题/1 90
    (一)贿赂与馈赠的界限/1 9【)
    (二)受贿与受礼的界限/1 91
    十、涉及借贷的受贿案件认定中的疑难问题/194
    十一、国家工作人员与近亲属共同受贿的认定/1 97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可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1 97
    (二)国家工作人员与近亲属共同受贿的具体认定/200
    十二、“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罪数认定/203
    十三、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分/206
    十四、国家工作人员误认为自己属于一般公司、企业人员而受
    贿的行为定性/208
    十五、受贿人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犯罪事实,能否认定为
    立功/209
    十六、受贿人受贿后将财物退还送予财物人的,是否属于“积极
    退赃"/209
    第五章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21 1
    一、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分/211
    二、单位的内部职能部门、下属部门或者分支机构可否成立单
    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21 5
    三、国有单位和该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受贿,以及单位和该单位
    工作人员共同行贿的行为处理/217
    四、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
    接责任人员”的认定/21 9
    五、受贿、行贿共犯单位及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之责任
    分担/221
    六、单位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罪数问题/222
    七、单位行贿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否减轻处
    罚或者免除处罚/225
    第六章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226
    一、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是否存在未遂/226
    二、行为人对利益正当与否的主观认识是否影响行贿罪的
    成立/228
    三、私营企业主为本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
    贿的,是行贿罪还是单位行贿罪/228
    四、单位对单位行贿的,是单位行贿罪还是对单位行贿罪/230
    第七章介绍贿赂罪/232
    一、本罪的成立是否以受贿罪和行贿犯罪的成立为前提/232
    二、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35
    三、介绍贿赂罪与受贿、行贿帮助行为的关系/238
    四、介绍贿赂罪的既遂未遂形态/242
    五、介绍贿赂人“劫贿"的定性/243
    第八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45
    一、“司法机关无法查清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是否本罪的客观
    要件|245
    二、“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构成要件地位和含义/247
    三、“非法获取巨额财产”是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
    要件/25 1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否存在自首/252
    五、行为人如实说明巨额财产来源于贪污受贿等犯罪,可否成
    立贪污受贿犯罪的自首/254
    六、对行为人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后,又查明行为人
    全部或者部分巨额财产来源于贪污、受贿的,如何处理/256
    七、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是否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
    共犯/257
    第九章隐瞒境外存款罪/259
    一、隐瞒境外存款罪的主体是否仅限于部分国家工作人员/259
    二、“境外”的含义/26()

    三、“存款"是否仅限于外汇、合法收入/262
    四、隐瞒境外存款罪与逃汇罪的区别/264
    第十章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265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还是自然人/265
    二、国有单位的下属部门(内部职能部门)或者分支机构以及政
    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可否成立私分国有资产罪/268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员"的含义/271
    四、“违反国家规定"是否包括违反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275
    五、私分国有资产的数额计算/276
    六、“国有资产”与“国有财产”的关系及“国有资产’’的含义、
    范围/280
    七、国有单位通过欺骗手段套取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金发放职
    工福利、奖金、津贴的,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287
    八、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的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是
    否要求单位“人人有份’’/289
    九、隐匿国有财产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293
    十、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294
    附 录
    贪污贿赂罪司法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法、司法解释/297
    共共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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