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法律法规关联记忆(共8册)(2006年司考射雕手系列)
    编号:23612
    书名:法律法规关联记忆(共8册)(2006年司考射雕手系列)
    作者:宏元法泰司法考
    出版社:宇航
    出版时间:2006年4月
    入库时间:2006-4-25
    定价:120元
    特价:93.6元,78折,省26.4元!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没有图书简介

    图书目录

    前言
    法条是学习的根本。每年司法考试的备战物资中,法律法规类书籍是人手一册,不可
    或缺。这是由历年试卷“因法设题”的命题特点所决定的。例如刑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
    “罪刑法定”,离开了法条,题又从何命起?故只有做到对法条的充分熟悉.我们才能在司
    考中如鱼得水。
    法律法规用书是公认难啃的“大部头”。考生都应清楚,历年积攒的法律、法规实在
    太多,且司法解释层出不穷,各部门法纵横交错,要想在自己头脑中形成系统的认识。需
    要经过数次整理,浪费时间可谓不少。
    放眼法律图书市场,此种书籍的编写形式以前不外乎两类。一类是“全面铺开型”.
    其弊端有二:一是重点不突出,或干脆就没有重点标识;二是法条间彼此无关联,且有些
    先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存有冲突,如果让考生自己逐一整理,颇费精力。另一类是“重点
    突击型”,其虽重点突出、讲解透彻,但难以全面覆盖,有遗漏考点之嫌,让考生没有“安
    全感”,更兼此类出版物往往将重点法条之相关法条以索引形式列出。需要诸君另备一
    “大部头”以供随时查阅,往往是查到了这条忘了那条,最终难以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解题时也就似是而非.丢分甚多。
    有没有一本可以避免以上缺陷而为考生提供最大便利的书籍呢?
    本书特色
    一、全面且重点突出。本书基本上涵盖了所有司考可能涉及的现行法律法规,甚至
    包括在考试大纲发布同一时间出台的《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并对这些法律法规,按照
    其重要程度进行了不同的处理,突出了重点。
    二、体例科学、合理。为便于查阅和研习,本书按照大纲分为《宪法类国际法类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类》、《经济法类》、《刑法类》、《刑事诉讼法类》、《行政法类》、
    《民法类》、《商法类》、《民事诉讼法类》八分册,每分册基本上有两部分构成,以《刑法类》
    为例,第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其法条为主,在其间关联了各种相关的法
    条,形成了一个个“法条群”,并辅之以“特别提示”栏目,对重点法条进行了画龙点睛的讲
    解,让您足以应对与该考点相关的试题;第二部分是“和刑法相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对
    各种与刑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刑法的章节结构进行了归类,使您对哪些司法解释与
    刑法的哪些章节相关一目了然,也不用再为众多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无法与考纲对
    号入座的问题而苦恼。
    三、"法条群”与“特别提示”的有机组合。本书最大特点在于以部门法为基础,将每
    一册基本法条所涉及的相关法条都加工整理并集中展示。“相关法条”如何定义?即对基
    本法条起补充、修正作用的司法解释,以及可以通过对比而强化记忆的其他法条。比如
    《民通意见》中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生效规定与其后颁布的特别法存有冲突,就将其删去
    不再引用.避免混淆;再如《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行为的无效与可撤销、可变更的界定和
    《合同法》存在差异,就将其放置一处,以利对比记忆,建立一个个能够有针对性、真正解
    决问题的“法条群”。为解决往年版本有“关联”、无“讲解”,应试性还不够的问题,2006版,
    我们在原来的基础增加了“特别提示”栏目,对“法条群”所涉及的考点进行了更透彻的讲
    解.使得再看重点法条类书籍已略显多余。
    几点说明
    一、关于重点法条的标示。为了使考生在全面学习的同时做到有所侧重,我们将重
    点的法条都用“★”标出,以供学习时参考。
    二、关于本书“法条主旨”。为了使考生更好地领会法条的意旨,我们对主要法条的
    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并置于“【】”中。
    三、关于下划线的问题。为便于考生轻松地找出法条中的“题眼”(考试中容易涉及
    的地方).我们用加下划线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标示。
    四、为了方便本书对相关法条的引用,编者对书中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
    释的全称进行了简化,并附“本书各种规范性文件简称与全称对照表”予以说明。
    五、对于民商事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法学及诉讼法学等几大部门法的法律条文,考
    试难度较大,宜仔细研读,特别是标注的重点法条,应结合“关联法条”和“特别提示”进行
    综合理解;而对于经济法中的若干小法,简单记忆其重点法条即可;至于国际法类的内
    容。鉴于其法条多是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这部分试题直接考查法条的较少,建议考生
    复习时结合教材进行。
    本书几经再版,每版都有所进步,每版都得到了不少考生的认可,这让我们感到非常
    欣慰。当此次修订工作完成之时,看到本书的一些重大进步,使我们再次满怀期待,因为,
    您的认可。您的成功,就是我们的快乐!
    宏元法泰司法考试研究室
    2006年4月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