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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心中的天平
    编号:16844
    书名:记者心中的天平
    作者:朱乔夫
    出版社:中国方正
    出版时间:2004年4月
    入库时间:2004-12-22
    定价:30
    该书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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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心中的天平》内容简介

    在国外,调查记者在人们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这不光是这些
    调查记者们突破各种艰难困苦,以求将侵害国家、公民利益的罪
    恶昭彰于天下,更因为是这些人心中充满着悲天悯人的情感。纵
    观普利策新闻奖的获奖作品及其作者,无不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
    即这些作品以及这些作品的作者都毫无例外揭露了丑闻,或者推动
    了社会的进步。很遗憾,我们国家尚未设立这样的奖项。
    《记者心中的天平》所刊载的新闻作品也一样,其《法制篇》
    的内容揭示了我们这个处于转型时代的社会无处不在的法律以及无
    可奈何的法律现象;而《社会篇》的内容则揭露了方方面面的阳光
    下的罪恶,其中,不乏将矛头直指冤假错案社会根源、以及经济社
    会中利益至上的黑幕交易等作品。
    本书虽然不是一本教授法律知识的纯法律书籍,但却由北京大学法
    学院副院长陈兴良先生作序,因为本书涉及了法律的方方面面,甚
    至涉及了法律无法、不能、不愿意涉及的各个层面。相信本书对广
    大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或者社会工作者都有着非常好的借鉴作
    用;而且,由于本书的内容都出自真实的事件,其极强的可看性和
    故事性也一定能获得最广泛的读者的认同。


    朱乔夫先生的《记者心中的天平》一书即将由中国方正出版
    社出版之际,他通过邓子滨博士求序于我。我与朱乔夫素未谋
    面,通过子滨知道他是一名浙江法制报的记者,8年的记者生涯
    中,他在全国各大报纸杂志发表文章500多篇近80万字。本书就
    是择其精粹汇集而成。我翻阅了书稿,感觉本书涉猎面广,直面
    各种新闻事件与案件,既有细致的叙述,又有深刻的思考,读者
    可以从中得到教益和启迪,是一本值得推荐的涉法读物。因而应
    允作序,遂有此篇文字。
    尽管作者将本书分为社会篇、法制篇和人文篇,以表明本书
    内容涉及社会、法制和人文等各个层面,但我还是愿意将本书定
    性为涉法读物,当然,这里的法是广义的。这不仅因为作者是法
    制报的记者,本书的绝大多数文章也是发表在各种法制类报纸
    杂志上的;更因为本书几乎涉及法的各个部门,并且以某一新闻
    事件与案件为视角,展示了这些部门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境况,因
    而成为对法之实然现状的一种陈述。
    书中有一篇报道,题为“100岁的原告”,仅仅这一标题,就足
    以吸引人的眼球。令人痛心的是,这位老人含辛茹苦抚养了二子
    三女,但在其老年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以后,却居无定所,老无所
    养。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奋而起诉其子女,成为全国年龄最大的
    原告。虽然老人的诉讼请求最终获得了法院判决的支持,但老人
    能否善终其老?
    这篇报道使我看到,中国正从传统的道德社会向现代的法
    治社会转变。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中国历来是通过道德方式解
    决的,孔孟所倡导的孝道起了重要作用。不孝成为对一个人极为
    严厉的否定的道德评价,使其在社会上难以为人。正是这种来自
    官方的社会压力,使得孝道得以维系。现在,社会结构发生了巨
    大的变化,已经从一个熟人社会演变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以往维
    系熟人社会的道德在陌生人社会已经不能发挥作用。在这种情
    况下,某些传统社会的道德的沦丧可以说是必然的,尽管我们为
    之痛心疾首也难以挽回。
    在本案中,传统孝道缺乏社会的大力支持,已经不能对老人
    的子女发生作用。代之而起的法律,它借助于国家强制力,在现
    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子女对父母,尤其是丧失了劳动
    能力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这是婚姻法所规定的,如果不履行
    这种赡养义务遗弃父母的,还可以构成刑法中的遗弃罪。通过这
    样一套严密的法律规则,确保老有所养。
    因此,当我看到百岁老人付诸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既
    为老人子女的不守孝道而气愤,又为法律意识在当今社会的深
    人人心而高兴,真是一则以忧,一则以喜。当然,引起我更为深入
    思考的问题是:老有所养的问题最终应由子女解决逐渐地过渡
    到由社会解决。在传统观念中,父母乃子女之父母也,因而养老
    送终是子女的义务,养子防老也是父母的期盼。这种养老模式,
    只有在以家庭为社会细胞的传统社会里才能存在。现代社会,家
    庭功能逐渐消减,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已经发展成为核心家庭,尤
    其是长期实行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养老已经是家庭难以
    承受之重。在一些经济落后,或者偶遇天灾人祸的家庭,无力赡
    养老人,老人就有可能流离失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当呼
    唤社会化养老模式,使养老从一种家庭功能转变为社会功能,并
    通过法律加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才不至于因子女的不孝
    而老无所养。
    因此,百岁老人当原告,不仅是其子女的羞愧,也是我们这
    个社会的羞愧,因为老人在年轻时对我们这个社会是有贡献的,
    社会却不能通过一种有效的途径回报给她。
    朱乔夫的这篇报道,使我看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传统与现
    代、情与理、道德与法等的冲突与纠缠。百岁老人当原告确实是
    一个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但朱乔夫不是满足于猎奇,而是真实地
    揭示了这个案件背后的原委,为读者的思考留下了空间。
    在本书的自序中,朱乔夫引用了那句关于媒体的名言:媒体
    是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的确,媒体在我
    国的社会中具有其他权力所不可替代的功能,这就是舆论监督。
    对于媒体的社会功能,我认为应当有一种辩证的观点:在一个社
    会,如果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都能各司其职,协调有效地发
    挥作用,那么媒体在这样的社会是不必有太大作用的;反之,在
    一个社会,如果行政混乱,立法粗疏,司法不公甚至腐败,在这种
    情况下,公民才会寄希望于媒体。因此,媒体也就会产生意想不
    到的大作用。
    例如,只有在一个冤假错案层出不穷的社会,媒体才会在对
    司法的舆论监督中具有如此大的作用。就此可知,媒体的作用
    大,与其说是社会之幸,不如说是社会之不幸。媒体的本来职责
    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但我国目前的媒体却都承担了额外的监
    督职责。此非媒体之幸也。
    当然,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媒体作为第四种权力,在我国当
    前社会的存在确有其合理性。媒体这种权力是在与行政权、立法
    权和司法权的博弈中运作的,《四幢别墅为何没人敢要》一文就
    是一个生动的案证。
    在自序中,朱乔夫言及:2001年11月,他的一篇《四幢别墅为
    何没人敢要》发表,引起有关权威部门密切关注,经过调查取证
    核实,将龙游县原城建局局长、副局长、市政工程处主任三名官
    员拉下马,这是本报舆论监督配合党政、纪检机关办成的又一件
    大事。确实,一篇报道把三名官员拉下马,这充分显示了媒体舆
    论监督的巨大作用。那么,没有这篇报道,三名以权谋私的官员
    为何仍在其位?当地某些机关真的心甘情愿地和媒体配合吗?在
    这篇报道的采访手记中,朱乔夫真实地描写了报道刊出的艰难
    过程,恰恰是当地某些部门竭力阻挠报道刊出,甚至不惜诬陷作
    者偷取纪委的一份机密材料,并恶人先告状。出此下策,可见其
    无奈,又见其不甘心。由此可见,媒体这第四种权力在很多情况
    下是难以与第三种权力相抗衡的,尽管在这一个案中,“整整拖
    了两三个月,稿子见报了”,朱乔夫为此感到欣慰,但我们看到,
    又有多少报道在第三种权力的干预下,泥牛入海,了无声息。我
    不是一个悲观的人,读了朱乔夫的这本书我更没有理由悲观。
    本书的书名是“记者心中的天平”,这里的“记者”当然是作
    者的身份,而天平是法律与公正的代称。本书作者以记者的眼光
    观察我们这个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各种现象,高尚的或者丑恶
    的,皆入其法眼。书中所记载的,是发生在我的家乡的社会现象
    和法律现象,是一部活的历史。它离我如此之近,又如此之远。我
    既为之而喜,又为之而悲。我要感谢作者朱乔夫,使我能够阅读
    家乡这部社会大书,也对朱乔夫的道义责任由衷钦佩。
    是为序。
    陈兴良
    2004年3月18日
    谨识于海淀锦秋知春寓所
    附:陈兴良先生简介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
    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
    (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
    博士生导师(1994年)。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
    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
    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
    社会篇
    吃人电梯作怪,花季少年殒命/3
    美少年何时可以瞑目?
    ——《吃人电梯作怪,花季少年殒命》
    追踪报道/15
    中国孩子缺什么课程/20
    《翰墨人生》
    ——名人、官员卷入侵权纠纷 /27
    行为艺术逼近法律雷场/34
    装修要是出问题,有人帮你担风险?/45
    抓捕逃犯还是非法绑架? /53
    想还钱?就让你坐牢!
    ——《抓捕逃犯还是非法绑架?》
    追踪报道/61
    职业病头号杀手
    ——矽肺病击倒196人/74
    英雄保护他人,谁来保护英雄/90
    劳动纠纷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机/99
    我能算是人吗? /113
    无限制格斗引发无限制争议/120
    生存还是毁灭
    ——双头婴儿面临生死抉择/127
    奇观车又成潜伏杀手/138
    “奇观”车内幕大追踪
    ——《奇观车又成潜伏杀手》
    追踪报道/146
    纠缠在冤狱与官司中的男人/158
    百万遗产尽归小保姆大悬案/163
    一个老干部的临终遗愿/176
    农民为何不信任他们的村干部? /187
    四幢别墅为何没人敢要/193
    至诚学校“诚”在哪里? /207
    82岁的冒名顶替者/213
    法制篇
    因工死亡还是因病死亡? /225
    工程师因工死亡不容置疑
    ——《因工死亡还是因病死亡?》
    .追踪报道/238
    “杀人犯”重生记
    ——一个被错判为杀人犯的农民企业
    家的悲欢离合 /242
    糖丸结成的苦果
    一一献给5月20日全国助残日,愿天下
    所有不幸的人幸福健康/254
    公民能告国税局侵犯公共利益吗?
    268
    痛心疾首的“探视权”/278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出台告诉我们一些
    什么? /281
    审视技术领域贪污受贿的现象
    ——他是贪污受贿的罪犯吗? /292
    谁是会馆的真正主人? /303
    26年前的冤案能平反吗? /31l
    众说纷纭
    ——“二奶”为私生子争遗产 /316
    寻找代孕母亲,引出法律难题/324
    微型小说引起诉讼,对号入座遭遇败诉
    333
    房屋产权一夜作废,60万巨款不翼而飞
    338
    青少年犯罪面面观/343
    100岁的原告/36l
    人文篇
    家长们,赶快补上这一课!
    性知识教育——被家庭教育忽视的角
    落/373
    关爱你的孩子
    ——心灵鸡汤之儿童篇/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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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清华讲坛的温州农民/432
    女派出所所长的剑胆琴&,/441
    落拓的发明家/448
    斯人已逝,故居尤磬/453
    玉皇山七星缸的来历/465
    携仙眷仙乡过仙年/467
    总记4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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