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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编注(3)(2003年版)(法律编注丛书)
    编号:10673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编注(3)(2003年版)(法律编注丛书)
    作者: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3年3月
    入库时间:2003-3-11
    定价:9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没有图书简介

    图书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作品的范围]
    第四条 [非法作品不受保护]
    第五条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
    第六条 [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第七条 [著作权管理机构]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人的范围]
    第十条 [著作权的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第十二条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四条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六条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八条 [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第十九条 [著作权的继受]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的保护期]
    第二十一条 [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合理使用]
    第二十三条 [特定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中未
    明确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 [取得他人著作权使用权者的权利
    限制]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出版合同]
    第三十条 [专有出版权]
    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与著作权人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报社、期刊社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对作
    品的修改权I
    第三十四条 [出版演绎作品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十六条 [表演者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三十九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著作权人的
    义务]
    第四十三条 [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时的义
    务]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电影作品的义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四十六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第四十七条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
    责任的侵权行为]
    第四十八条 [赔偿标准]
    第四十九条 [诉前禁止令]
    第五十条 [诉前证据保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
    第五十二条 [有关复制品侵权的过错推定]
    第五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第五十五条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救济l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著作权与版权的关系]
    第五十七条 [出版的含义]
    第五十八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保护]
    第五十九条 [追溯力]
    第六十条 [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旧文本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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