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电子杂志日刊logo
2013年11
5
农历十月初三星期二


【西湖法律书店关于调整邮费和会员折扣的通知】

法规法律目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10-2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3-10-31)
    ·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10-2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3-10-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10-15)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华侨农场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侨(2013-10-28)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的通
    /交通运输部(2013-10-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3-1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2013-10-8)
    ·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
    /监察部(2013-10-10)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2013-10-10)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10-31)
    更多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保险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捐赠所得;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二、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营业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
  三、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2.对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和在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在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5.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四、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7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28日

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以下简称期货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障基金公司)根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不计入其应征企业所得税收入:

  1.期货交易所按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15%和交易手续费的3%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

  2.期货公司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

  3.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

  4.期货公司破产清算所得;

  5.捐赠所得。

  二、对期货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期货保障基金公司根据《暂行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期货交易所按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15%和交易手续费的3%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

  2.期货公司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

  3.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收入;

  4.期货公司破产清算受偿收入;

  5.按规定从期货交易所取得的运营收入。

  四、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根据《暂行办法》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部分,允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五、对期货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期货保障基金参加被处置期货公司的财产清算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期货保障基金以自有财产和接受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等免征印花税。对上述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六、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1〕69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28日

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0267333.pdf

     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4817732.pdf

     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5156053.pdf

     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5339956.pdf

    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8681875.pdf

     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8931958.pdf

     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9245830.pdf

     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9501466.pdf

     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9706467.pdf

     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01587859941266.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10月15日

新法规速递,50万云端法规,

新法规软件介绍

《新法规速递2012》软件,收录1949-2012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 约13万件。2012版新增“云检索”功能,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浏览50万件法规,并可下载收 藏浏览过的法规。《新法规速递》提供标题、颁布单位和全文检索功能,全部法规均可按标题、 颁布时间或颁布单位排序。《新法规速递》还可自行录入法规,所有下载法规均可备份,重装 软件后无需再重新下载。《新法规速递》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册后,可以每天上网智能更新,获 得当日最新法律法规。本软件为收费软件,您可以先下载软件,付费后我们根据您注册的用户 名为您开通每日更新服务。详细
最新图书
法律图书馆官方微信
《新法规速递》日刊(免费版)
    《新法规速递》日刊每日精选重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背景资料,将全文汇总发送到您的邮箱。
    电子杂志每日一期。只需输入您的邮箱地址,即可免费订阅,并且随时可以退订。
    内容:法律法规全文,立法背景资料
    刊期:每日一期(工作日)
    免费订阅
《法律图书馆》周刊(免费版)
    《法律图书馆》周刊包括一周最新法律法规、法律图书出版信息、法治动态新闻等相关法律资讯,以目录和摘要形式发送,可点击链接阅读全文。
    电子杂志每周一期。只需输入您的邮箱地址,即可免费订阅,并且随时可以退订。
    内容:法律法规、图书、新闻目录和摘要
    刊期:每周四
    免费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