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

    [ 商家泉 ]——(2009-4-12) / 已阅32724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符合限制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11.关于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
      ●六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被迫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迫解除)
      ●两种情形,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特殊被迫解除)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通知解除和试用期解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被迫解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增加劳动保护)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增加)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增加)
      (五)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增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增加)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特殊被迫解除,立即解除权)

    1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6种形式: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被迫辞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三险等);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法律规定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中可通过合理设计工资结构,以减低赔偿金计算,另外还可以减少加班工资基数,来达到合法合理少付加班工资和少缴社保费、减低赔偿金目的。

    13.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部门可责令单位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