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海渊 ]——(2013-6-27) / 已阅43106次
其中定了承诺期限;或已明示不可撤销;
对方确信不可撤销,而且已经做了准备。
承诺需要按时到达,到达之际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那个所在,便是合同成立之地。
依照要约或者惯例,有些承诺行动表示。
承诺发出也能撤回,通知不比承诺晚至。
对方倘没及时追认,过期承诺算新要约。
意外迟到承诺有效,除非即刻予以拒绝。
承诺要约要求一致,实质变更乃新要约。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方式地点,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都是要约实质条款。
双方约定或者法定,合同采取书面形式,
一方已为主要义务,另外一方接受此举,
即使未用书面形式,双方之间合同成立。
书面合同未及签字,一方已经基本履行,
对方接受行为表明,合同关系还是成立。
格式条款制定一方,拟定条款应当公平,
免除限制己方责任,要给对方合理提醒,
还应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己责为空,却将对方责任加重,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条款无效无论始终。
格式条款理解不同,解释采用通常那种,
解释出现两种以上,首选利于非拟定方。
非格式与格式迥异,应当选择前一样式。
当事人在订约期间,假借订约恶意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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