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人权法律领域超前应用倾向的思考

    [ 李新福 ]——(2010-7-19) / 已阅17126次

      200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5]司法解释出台,解释第六条明确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财产时,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教育费、物品不得执行。
      (2)分析
    以上法律、司法解释都是以弱势人为本立法指导思想的产物。立法推定机动车方、债权人方为“强势人”,非机动车方、被执行人方为“弱势人”,以弱势人为本,既有利安定,又便于处理。
    “人本法律”、“人性化法律”是指法律以维护人的权利为出发点,但是权利应该是人人平等。如果在维护某人的权利的同时损害了另外人的权利,同样有悖“人本”宗旨。以上案例或条款中法律维护了行人、被执行人的生命、生存权利,而对驾驶员无错受罚,债权人债权无法追回,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也可能最终影响其生命生存。权利人人平等,是不分强者弱者、富者穷者的,富者有机遇甚至违法得利等原因,但也有聪明、勤劳努力等原因,穷者有客观条件差难于扭转等原因,但也有主观努力不够等原因,作为法律应当以他们都合法、守法为假定,他们具有平等的人权,法律以损害一部分人合法权利为前提,保护另一部分人的权利,法律失去它最重要的属性――公平。
      虽然我国因为体制、机制的原因,因为正处改革动荡时期,许多富者存在偶然得利、违法得利的情况,但是如果把它当作立法、司法的前提依据,法律后果是助长违法得利的倾向,也降低了法律的理性,否定了法律的作用,最终影响公民的法律信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削强济弱的倾向明显,消费者的权益不断扩张。目前常常看到的是小吃店吃饭被偷,旅馆住宿滚落床下受伤,商场购物摔倒等等都告生产经营者,且多胜诉或获得赔偿,使生产经营者防不胜防、无可适从,造成平等主体间新的不公平,挫伤生产经营者勤劳合法创业的积极性。这也是忽视人权平等的一种表现。
      4、以个体人权为本,忽视另外个体的人权
      (1)案例
    重庆妇女王翠兰几年前因与男子刘汉清发生婚外性行为,致其怀孕,后生下女儿,其夫不知原委,当作亲生女儿抚养。后因家庭贫困,该妇女私下向刘汉清索要子女抚养费两万元。2007年,刘汉清反悔,以女儿非他所生,向法院起诉追讨两万元抚养费。一审法院在取得许多间接证据的基础上,要求刘汉清进行DNA鉴定以取得直接证据,遭刘汉清拒绝。后一审法院以间接证据的关联性形成证据链判处刘汉清败诉。刘汉清上诉,二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刘汉清胜诉。
     (2)分析
    本案只要刘汉清接收DNA鉴定,是非立见分晓,但是囿于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把DNA鉴定当作人权的一个外延,民事诉讼DNA鉴定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法院失去获取最便捷、最准确证据的机会。而刘汉清拒绝DNA鉴定,也有利用人权,逃避应负民事责任之嫌。
    刘汉清的二审胜诉,维护了自己的人权,但是,妇女王翠兰与其女儿的权利却遭到忽视。DNA鉴定在司法中是最简单准确获取证据的途径,因为人权的介入,司法机关恰恰失去了许多维护人权的机会。
    这也是一个超前的人权外延,强调个体人权,忽视另外个体人权,忽视人权的个体相对性,司法结果不利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经济的发展。
      以上立法司法中“以人为本”的案例,凸现的是我国一些领域在人权提高与人权应用上的一些误区:忽视了人权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忽视了人权个体相对性,存在一些超前倾向。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相对落后,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许多社会问题只能有赖经济发展解决,人权的提高同样有赖经济发展的程度。法律是国家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规范,当前立法司法领域一些超前的人权提高与应用,不利社会环境和经济秩序的维护,不利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将影响人权的有效提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柏忠言、张蕙兰:西方社会病[M],北京:三联出版社,1983,585
    〔2〕罗伯特•J•灵格:关照第一号人物[M],纽约:佛西特•克列斯特图书出版社,1977
    〔3〕吴家国等:普通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233
    〔4〕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z],2003年10月28日颁布。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z],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6日颁布。


    作者姓名:李新福      
    工作单位:福建省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理论研究室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