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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让法院工作不再神秘—— 一位高级法院副院长的网络情结

    [ 唐时华 ]——(2008-8-19) / 已阅11588次



    要给民众一个倾诉渠道





    在谈到自己的网站和云南高院实施的2008年裁判文书上网措施,田成有说,“司法神秘化,就只能隔开了法律和民众”,他对部分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审判公开的大门没有向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完全地敞开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一种没有远见的被动的事情。

    在他看来,我们对新闻舆论采取敬而远之,一味回避态度冷淡,配合不积极,将媒体采访挡在法院大门之外,无正当理由推诿躲避新闻媒体的采访监督,或者生硬地拒绝采访,这些诸多不正确的做法,不仅失去了送上门来利用新闻媒体澄清案件事实真相,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良好机遇,而且也影响了新闻舆论正常监督权利的行使,也无益于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依法独立行使。


    在他的网站邮箱里,每天都会有几十封的电子邮件,这其中既有法律同行的探讨,也有当事人发送的咨询或申诉材料,还有的甚至就是图个新鲜,想看看一位高院副院长如何对待来信。而对每一封反映问题的来信,田成有都认真阅读,并给予有效解答、回复。

    “就是要给民众一个倾诉渠道”,他微笑着说。“如果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映,这里面一定有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在田成有看来,自己用实名的方式开网站,无外乎就是有一个希望:倾听民意、交流思想、弘扬法治。



    立得正、就一定能站得稳



    相对一些人对高级官员开博、开网站所表示出的惊奇,田成有却显得异常平静和正常。他认为,如今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网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作为司法这个行业,同样具有开放、公开、透明的性质。

    当记者问及实名开设网站的顾忌时,田成有觉得这只是一个观念问题。

    他用了这样一句话来回答:“应对网络媒体,我们既要欢迎,但也不必害怕、迁就或附和,必须在自身的能力和本领上,在追求法律的公正上下功夫。只要我们做得正,走得直,我们就一定不怕挑剔和责难,就一定经得起考验。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法官不能只埋头办案,更要融入国情、融入时代发展的潮流”。

    同时,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证明:一个简单的案件,当事双方赢在哪里,输在何处,法院的判决就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当事人是读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社会大众都是读者。一个公正透明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效果胜过一部教科书,我们要的就是传播,而且是最大范围地传播,为什么要害怕呢?

    “假如每一个法官都做到这一点,再过十年、五年甚至更短,你还会为官员开博这样的情况感到惊奇吗?”他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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