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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权力、个人自由与行政听证

    [ 屈向东 ]——(2007-11-14) / 已阅14945次

    以上只是我对于中古行政听证制度部分问题的分析,但是我们还是得说:“公共产品及服务”的“生产者”(政府及立法者)生产给我们这样一部分“公共产品”是不合格的,缺乏质量的。在自由市场条件下,提供不合格产品及公共服务的生产者而言,要么提高产品质量,要么被淘汰。对于公共产品的生产者而言,对他们的淘汰,便是现行政府的推翻,当然,在现阶段我们无意这样做,我们只能要求我们的政府收回这样的次品,我们需要一部更好的,一部更能有效的捍卫个人自由而抵制行政权的肆意侵害的法律[6]。

    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甚至于构成了整个社会纪实,个人由有很多敌人,但最大的危害莫过于行政权力,诸多方面原因使行政权力扩展,即以造成个人自由的损害。人们为此不得不设计多种制度以防这种局面的出现。行政听证便是其中之一,我不敢断言它最好最有效的办法,但它却是覆盖范围最广的,几乎包括了行政权所在的每一个角落里。因此,行政听证的终极目标是捍卫个人自由,而不是其他。这也是行政听证的一存在的最主要的原因。


    作者:屈向东 研究生部2007级法学理论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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