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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检察机关警务工作区制度化建设

    [ 潘胜 ]——(2007-7-24) / 已阅25458次

    兹因 [注①],需于 年 月 日 时起使用警务区。
    特此申请。

    年 月 日
    承办人:
    科局长 意 见
    检察长 意 见
    法警大队意 见[注②]
    注①:请填写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律师会见;接待来访;勘验检查等具体内容,如协助异地办案也按上述要求填写,并注明请求协助的单位和部门。
    注②:由法警大队负责安排具体场所,使用部门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附表三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警务工作区进出人员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检察人员: 司法警察:
    进入人员姓名: 性别: 年龄: 有无疾病: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告知进入警务工作区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如实向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提供身体健康状况及姓名、年龄、身份等个人情况;
    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除经办案检察人员同意可随身携带的物品外均应交由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暂时保管;
    三、不得随意进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破坏环境卫生,不得损坏警务工作区公共财物;
    四、除经办案检察人员同意,不得要求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传递口信或带食品及其他物品。


    进入人员: 年 月 日 时


    附件一
    暂予保管物品清单
    物品所有人: 时间:
    项目 物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上述暂予保管物品是否已全部退还?
    (本清单一式一份,由物品所有人保管,离开时凭此清单退回暂管物品。)
    物品所有人签章: 年 月 日

    总共4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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