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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政法学院课题组 ]——(2006-11-14) / 已阅66284次

    为了让学生在实训过程中能更好地查找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会分析法律和适用法律,我们还编印了《刑法汇编》和《常用实训法律(刑事诉讼法部分)》两本实训教学辅助资料。在这两本教辅资料里,我们收集了实训所需的常见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让每一位学生均能在有限的实训时间里基本上能查到所需的法律规定,同时,在实训教学中,我们教会学生查找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方法和途径,从而提高了实训效果。
    (五)刑事案件卷宗库(实训项目)的建立
    实训课必须有实训项目。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的实训项目是指实训教学中所选用实训课题。刑事模拟法庭实训的实训项目是指用于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实训课题。这些实训项目的最重要、最基础的信息载体是刑事案件卷宗。既然我们将《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开设,就应建立一个充足的刑事案件卷宗库。为此,本课题组专门到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搜集较适合教学需要的刑事案件卷宗,经过遴选,我们选取了四个已生效的刑事案件卷宗作为我们的刑事案件卷宗库的教学卷宗。这四个卷宗的类型是不同,它们分别是:(1)单人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2)共同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3)上诉审刑事案件,(4)疑难刑事案件。我们将这四个刑事卷宗完全复印回来(包括卷宗里面的各种证明材料、法律文书及其他材料)。我们将这四个卷宗里的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等案中人的名字以及地址全部改成虚构的名字和地址(用修正带或涂改液覆盖原材料的名字和地址),但其他情况保持不变,之后,我们将这四个案卷的复印件拿去保密条件较好的印刷厂印刷,每个卷宗均印制520本。这样,刑事法综合实训课开设的初期,我们建立的刑事卷宗库共计有2800本卷宗。在教学中,每个学生均能使用一本刑事卷宗,从而保证实训课的顺利开展。
    在开展了一个学期的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后,我们发现仅有四个案件作为实训项目还是不够的。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同一个刑事案件在一个班开庭超过两次后,学生会感到单调,从而使实训兴趣减弱,此外,这些案卷是以原始材料复印后直接印刷的,学生在用后需马上归还学校,一些学生提出,希望将这些卷宗保留下来,以作为个人今后继续学习的资料。基于这些情况,本课题组又到法院重新搜集另外四个刑事案件卷宗[包括:(1)单人犯罪一审案件,(2)共同犯罪一审案件,(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二审案件],并对这些案件卷宗进行适当改编,根据教学需要增加或减去一些情节,编写了《刑事案件卷宗汇编》一书,并公开出版,从而大大地丰富了我们所建立的刑事案件卷宗库。
    (六)法律实训音像库的建立
    审判观摩是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审判观摩包括法庭现场观摩和审判录像观摩。审判观摩的最好方式是法庭现场观摩,但是,由于法庭现场观摩需要法院同意,同时受到时间、地点等方面条件限制,因此,经常性地开展法庭现场观摩是不现实的。为了保证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可控地、有序地开展,我们需要建立刑事法实训音像库,通过有目的的、经常性的审判录像观摩,让学生了解法庭审判中的种种情形,以更好地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活动。在建设《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中,本学院在我们课题组的要求下,向国家法官学院购买了数十个案件的《中国法庭》教学录像光盘,其中有十多个刑事案件审判录像光盘。同时,我们也录制了法院到我院开庭的审判录像。在这一年多的刑事法综合实训活动中,我们共录制了近100场的刑事模拟审判活动录像,这些录像也是较好的实训教学资料。可以说,我们建立的实训音像库已能基本适应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的需要。
    (七)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
    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刑事模拟法庭,因此,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是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模拟法庭实验室应包括的基本物质要素有:(1)场所,这一场所适合安排法庭审判各参与人的席位,具有相当数量的观众席位。(2)完备的音响设备、摄像设备。(3)各诉讼参与人的服装、服饰。(4)国徽。(5)刑事案件卷宗。(6)其他物品。例如,各诉讼参与人的席位牌、法槌。
    为了顺利开展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活动,从2004年10月开始,本课题组选取了三个大教室作为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所在场所,并按审判法庭的要求在每一个模拟法庭实验室里准备了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人席、证人席等席位的桌子和椅子。按三个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准备了三套模拟法庭的音响设备、三台摄像机。按三个模拟法庭的要求准备了10套法官袍及服饰(多准备一套)、10套检察官服及服饰(多准备一套)、6套律师袍及服饰和6套法警服及服饰。同时,按三个模拟法庭的要求准备了3个国徽、3个法槌以及3套诉讼参与人的席位牌(即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席位牌)。此外,我们准备了充足的刑事案件卷宗,以作为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最基本实训资料。
    (八)法律实训规章制度的制定
    教学规章制度是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和维持教学秩序的重要制度。为了使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必须制定一定的实训规章制度。在开展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之初,我们发现了一些有碍实训教学开展的不良现象,例如,有的同学在实训中迟到、早退、旷课,有的同学弄丢学校的卷宗材料,有的同学将法官袍上的小徽章撕掉、将检察服的领带夹、徽章拿走,有的同学将法警服中的新衬衣换掉,以旧衬衣归还,有的同学弄丢了律师袍的领带,有些同学在模拟法庭开庭中起哄、鼓掌,听MP3、私下讲话,不按规定撰写法律文书和实训材料,等等。这些不良现象妨碍了正常的实训活动,如果仅仅就个案进行个别处理,还是不足以防止类似现象发生的,必须制定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实训秩序,为此,我们制定了《刑事法实训学生守则》和《实训设施、设备和物品管理办法》,在《刑事法实训学生守则》里,我们规定了该守则的制定目的、适用对象、学生的实训任务、学生在实训期间的基本规范、实训课堂学生守则、刑事模拟法庭实训学生守则、法律诊所实训学生守则、罚则等内容。在《实训设施、设备和物品管理办法》里,我们规定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实训设施、设备和物品的范围、管理机构、实训设备和物品的购入、调入、出借的要求、处罚措施等,同时,制定了常用实训服装服饰及其他物品的赔偿价格表。这两个管理规定的制定将有利于我们开展正常的实训活动和维护正常实训秩序。
    (九)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
    在我们创建的《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里,我们的实训教学重点放在模拟法庭实训,同时,我们希望,如果条件许可,也可适度开展刑事法律诊所实训。刑事法律诊所教学应给学生提供直接面对被告人或其家属的机会,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参与真实的办案过程。为了让法律诊所教学能经常地有序地开展,在2003年左右,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就在院内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自开设《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后,我们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以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律师事务所为平台,有的指导老师开展了法律诊所实践教学。通过刑事法律诊所教学,巩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同时,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
    (十)法律实训课程的成绩评定
    既然法律实训课程是独立开设的课程,就应有一个评定其教学质量好坏的评估体系。我们认为,实训教学质量的评估主要是评估学生法律职业素质是否得到提高,而对学生实训成绩评定,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
    《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的成绩评定内容主要有以下的方面:(1)实训态度、仪表、举止和纪律;(2)法律专业知识;(3)法律技能;(4)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写作。概括而言,学生的实训成绩应综合其工作态度和法律职业能力两大方面内容来评定。学生的工作态度越好、法律职业能力越强,其成绩就越高。
    我们认为,判断学生工作态度好坏和刑事方面法律职业能力高低的具体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实训过程中,学生是否已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工作,同学之间是否有协作精神,是否遵守实训纪律,是否爱护设施、设备,对具有秘密性质的卷宗用后是否归还等。
    2、在模拟法庭开庭中,各模拟角色的具体表现,在刑事法律诊所实训中参与者的表现。
    3、模拟法庭开庭结束后和刑事法律诊所实训教学结束后,各角色提交的法律文书和实训材料。例如,审判人员提交的审判程序提纲、判决书,公诉人提交的公诉意见书、出庭预案,律师提交的辩护词等。
    4、实训结束后学生提交的实训总结报告。
    《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的成绩应综合其实训态度、仪表、举止和纪律、法律专业知识、法律技能、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写作等方面内容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档记分。

    二、法律实训课程的教学实践
    本课题组从2004年10月开始至2005年1月止开展了《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的研究工作和准备工作。在这一阶段里,我们制定了该课程的实施方案、编写了试用的实训教程、建立了刑事案件卷宗库、法律实训音像库,购买了法官袍、检察官服、律师袍、法警服及其服饰,购买音响设备、摄像设备、电视机、DVD和购买了国徽、法槌等物品,选取三个大教室,并按模拟法庭庭审活动需要制作了桌子、椅子。在这一阶段,我们研究了实训课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从2005年2月开始,本课题组开始了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实践。
    开展法律实训教学实践需要相当数量的合格指导教师。一名合格的法律实训课指导老师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因此,在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实践中,本课题组成立了6个实训教学小组,每小组由2名教师组成,而每一小组均由一名具有律师执业经历的教师担任主讲指导教师;这一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同时,具有办理刑事案件的丰富经验,在实训教学小组里,另一名教师是年轻教师,通过以老带新的方法,培养实训指导教师,同时,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让办案经验少的教师到法律实践部门锻炼,以培养指导教师的实践经验。经过一年多实训教学实践,在13名教师里,已有10名教师可以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活动。
    在实训教学过程中,我们以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目标为指导开展了实训教学活动。在实训教学中,我们以刑事模拟法庭为主要实训方式开展实训教学活动,同时,少量教师适度开展了刑事法律诊所教学。由于我们的实训教学的重点放在刑事模拟法庭,因此,本研究报告重点论述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
    (一)刑事模拟法庭的教学组织
    由于刑事模拟法庭是学生在可控制的环境下,由学生自己亲自参与的实训活动,而且它是可以多次重复进行的实训活动,因此,指导教师可以有目的、有次序地开展教学组织和指导活动,从而让每个学生得到尽可能多的实训锻炼机会。下面我们将刑事模拟法庭的教学组织和指导的实践活动予以论述。
    1、刑事模拟法庭的分组和角色安排
    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将一个班的学生进行合理分组以及适当安排其角色。合理的分组和角色的适当安排可以使模拟法庭的实训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反之,模拟法庭的实训活动可能会产生混乱。我们认为,刑事模拟法庭分组合理的标准之一是,这种分组可以使每一个学生在这一课程的模拟法庭实训活动中有更多的机会扮演不同角色。
    一个刑事模拟法庭可以分为四个组:审判组、公诉(检察)组、辩护组和综合组。
    审判组由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院长以及其他不出庭的人员组成。
    公诉(检察)组由公诉人、书记员和检察长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
    辩护组由辩护律师、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
    综合组由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法警等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
    在实训教学中,我们应尽可能让每个学生均能扮演过前述4个小组中的主要角色,即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检察员)、辩护律师等角色。在实训教学中,我们按下列方法对学生进行分组:
    (1)实训大组的划分
    一般来说,二十人左右可构建一个刑事模拟法庭,并开展实训活动,因此,当一个班的人数达到40~60人时,我们可以将一个班的学生大致均等地分为两个或三个实训大组来构建两个或三个各自独立的刑事模拟法庭,并开展实训活动。这两个或三个实训大组的人员构成在这门实训课结束前是相对固定的。
    (2)实训小组的划分
    每一个实训大组再大致均等地划分为四个实训小组。这四个实训小组的成员在实训课结束之前也是相对固定的。
    (3)各实训小组与刑事模拟法庭四个小组的对应关系
    在将每个实训大组分为四个实训小组后,这4个实训小组与刑事模拟法庭中的审判组、公诉(检察)组、辩护组和综合组的一一对应关系可按轮盘法或对调法安排。
    所谓轮盘法是指在第一次模拟法庭实训活动里,4个实训小组分别安排在审判组、公诉(检察)组、辩护组和综合组,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及以后各次模拟法庭活动中各实训小组与模拟法庭4个组别的一一对应关系按轮盘转动的方法,同时变动各实训小组在刑事模拟法庭中的组别的实训分组方法。
    所谓对调法,是指在第一次模拟法庭实训活动里,4个实训小组分别安排在审判组、公诉(检察)组、辩护组和综合组,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及以后各次模拟法庭活动中各实训小组与模拟法庭4个组别的一一对应关系按对调方法,同时变动各实训小组在刑事模拟法庭中的组别的实训分组方法。
    刑事模拟法庭的分组除了可按轮盘法和对调法安排分组外,也可在划分实训大组之后,每一实训大组的学生通过自我报名方式自由组合或由指导老师自主安排角色。
    在分组过程中,指导老师应重视每个组别的主要角色的安排,否则,模拟法庭的实训效果将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在刑事模拟法庭里,审判长是最重要角色,他(她)负责整个法庭指挥工作。对于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成败,他(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指导老师应重视审判长角色的遴选工作。由于《刑事法综合实训课》是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讲授完毕后开设的,所以,在审判组里应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科目成绩较好且性格合适的同学担任审判长这一角色。在辩护组里应有一名刑事法成绩较好同学担任辩护律师,在公诉(检察)组里也应有一名成绩较好的同学担任公诉人(或检察员)的角色。被告人也是刑事模拟法庭的重要角色,因此,在综合组里,应选一名成绩较好的学生担任被告人的角色。在一个刑事模拟法庭里,如果审判组、辩护组、公诉(检察)组和综合组均有一名刑事法成绩相对较好的学生分别担任审判长、公诉人(或检察员)、辩护律师和被告人角色(共4个人),那么,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训活动将能顺利开展。在安排角色时,各组均应配备刑事法成绩相对较弱的同学,以保证每人均有实训锻炼的机会。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学生对刑事法知识掌握的程度,指导老师在开展刑事法综合实训教学活动之前应将该班学生以前的刑事法(主要指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成绩予以复印,以便更好地安排实训角色。
    2、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方法
    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方法主要有四种:(1)课堂讲授指导法;(2)课堂讨论法;(3)录像播放评讲法;(4)真实案件庭审现场观摩及评讲法;(5)模拟法庭庭审现场指导法。
    课堂讲授指导法是指指导老师在课堂上讲授各种刑事办案知识、庭审程序、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并具体指导学生开展庭审前各种准备工作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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