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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的数字化音乐网络传播: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 杨安进 ]——(2006-7-13) / 已阅17361次

    而我国的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虽然没有发达国家的先例,但这种根据国情的制度创新却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照样很好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
    互联网领域的立法更需要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去体验,而不是在办公室空想着国际上的先进条款和理论上的逻辑关系拿来就用。我们应当有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进行自我价值判断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是一味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东西来解决中国问题。
    司法中也一样,并不是美国的判例中的理念就必然适合中国,或者说就必然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在我们的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寻找适合我们的司法理念。当然,这需要我们下力气去调查、体验和思考。

    七、大结局
    唱片公司和网络服务商最终当然不会成为仇人,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两个阵营如何实现优势互补和市场利益共享,恐怕是要反复谈判和判断的问题。
    如何授权,如何收费等实际操作应该抓紧研究。由于中国有13亿人想听音乐,在如此天文数字的市场面前,相信商人们没有解不开的疙瘩。但这其实不是唱片公司和网络服务商就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沉默的大多数”是谁都要掂量的现实问题。所以,各方理想的团圆大结局虽然不要寄望于很快到来,但毕竟会向越来越团圆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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