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林 ]——(2025-4-27) / 已阅925次
最近,笔者就我市劳动者维权现状及对策进行调查分析,综合情况如下,观点可商榷与斧正。
一、现状
当前,我市劳动者维权现状的积极方面表现: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维权意识显著提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突出服务效能,推进服务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普惠服务品牌,构建服务职工综合体,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劳动法治宣传,用人单位法治观念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二)运用多元化维权方式,维权效果不断增强。深化三方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发挥普惠性+特惠性社会服务功能,建立与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强化对“集中要约”行动的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填补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空白。落实劳动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兜底措施,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保户籍限制。畅通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渠道,深化欠薪行动,用好劳动仲裁和诉讼,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我市劳动者维权现状的消极方面表现:
(一)普法宣传存在短板,维权立法需要加强。劳动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影响力不大,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维权观树立不牢,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劳动违法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不够;维权服务范围不宽,不能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维权需求。劳动维权立法进程缓慢,《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有待修改完善。
(二)执法监督存在不足,维权意识需要提升。劳动监察执法监督力度不大,回避责任消极履职,导致个别企业存在违法用工、劳动定额不合理、劳动合同不规范、拒签劳动合同、随意加班加点、拒付加班费、随意解除合同、滥用劳务派遣制度、违反收取押金、保证金等问题。劳动法治培训不足,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留存证据意识,收集证据能力较弱,维权成本较高。
二、对策
对策一:树立维权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强化服务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打造普惠服务品牌,使职工服务中心成为服务职工的窗口、联系职工的平台。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媒体宣传,设立咨询窗口,强化企业内部教育,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维权经验,增强用人单位法治观念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倡导树立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提高劳动者的维权能力,增强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实效。
对策二:发挥工会作用,构建维权保障体系
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化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拓宽服务职工领域,加强“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工会工作规范化。落实“一函两书”制度,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安全风险高,组织程度偏低,权利救济困难(解决超时扣款、劳动强度大),新业态劳动者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依法合规用工,推进市场化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形态规范化发展。完善政府主导、依托三方、工会运作推进机制,强化对“集中要约”行动指导和服务,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搞好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推进企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协商、区域集体协商,确保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集体合同管理,建立数据库和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安全劳动标准和安全劳动规章制度,做好职业伤害保障,降低劳动安全风险,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拓展工会维权空间。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对策三:完善劳动立法,确保劳动者依法维权
以加强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保障为重点,开展劳动关系基准立法活动。修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废除不适应新时代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条内容,制定与数字时代相适应,与新就业形态相契合的劳动基准法、民主管理法、集体协商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补齐劳动法律体系短板,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安全劳动事前预防制度和劳动风险、职业伤害保障事后救济制度,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努力实现权益保障制度健全,薪资待遇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企业用工规范,就业队伍稳定,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职工队伍。
对策四:强化劳动法治监督,提升维权法治化水平
以强化劳动法治监督为保障,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准确适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起法律屏障。强化劳动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市场,强化就业歧视监督,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健全失业救济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做好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普惠性+特殊性”标准化权益维护体系建设和重点群体权益维护工作,管好用好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将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职工的窗口平台。健全困难职工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提高职工互助保险覆盖面和参保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策略技巧培训,提高劳动者法律素养和知识水平。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构建工会法律服务网,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发挥“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作用,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防范和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建立工作评价体,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善协商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