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林 ]——(2025-3-10) / 已阅1257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立以来,经过三方共同努力,工作制度日臻完善,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落实,劳动关系问题得到解决,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 、机制内容
对劳动关系立法和工会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就业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职业培训、工资增长水平、社会保障、签订、劳动争议处理及对产业行为规范与防范等。
二、机制意义
意义一:构建三方协调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需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新时代经济全面振兴发展。
意义二:构建三方协调机制是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经济全面振兴发展的有力法宝;是确保三方协调机制保持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
意义三:构建三方协调机制是三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实现共同富裕的共同追求目标;是推动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促进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相互了解和良好合作,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秩序,稳定劳动关系,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公民生活水平的措施。
意义四:构建三方协调机制是劳动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就业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职业培训、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签订、劳动争议处理及对产业行为规范与防范的运作方式,三方联合调查、联合发文、联合检查、联合培训,形成党委重视、三方配合、部门联动工作格局。
三、工作建议
建议一:提高三方协调机制重要性认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视三方协调机制的思想建设,构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作为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作为履行工会职责的有力举措,作为构建工会工作社会化格局的重要平台,作为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的良好渠道,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经济全面振兴发展。遵循“主体协商、三方指导、国家调控、依法规范”原则,扩大三方协商机制覆盖面,加强县乡、社区多层级三方协调机制和产业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建设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推进新时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议二:加强三方主体能力建设,打造协调劳动关系社会化格局
加强三方主体能力建设,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吉林省集体协商条例》《关于建立健全三方协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和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学习掌握劳动关系法,扩大三方协商机制覆盖面,增强三方协商机制主体代表性,拓展社会对话范围,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与发改委、财政、国资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将其纳入到三方协商机制工作中来。开展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企业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代表性。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报、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劳动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察监督等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打造协调劳动关系社会化格局。
建议三: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问题
加强三方协商机制组织体系建设,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坚持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参与原则、平等协商原则、合作原则、国家与社会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原则,落实三方责任,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规范企业管理、促进就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实做强三方协商机制。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集中要约活动,畅通常态化要约机制,开展集体协商攻坚活动,推动规范用工。强化对企业、行业、区域性基层工会指导服务,指导基层工会完成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提升合同履约率。完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新业态集体协商工作,培育协商典型,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搞好协商指导监督和合同履约审查备案,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扩面提质增效。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议四:加强三方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三方协调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劳动者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模式,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常态化。强化对企业、行业、区域性基层工会指导服务,在产业集中度较高、集体协商基础扎实、条件成熟行业开展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推动建立行业职业技能等级体系,落实行业领域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勤奋钻研,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三方协调机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扩大三方协调机制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