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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检察院实施能绩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 傅克非 ]——(2006-4-22) / 已阅11041次

      四是在考核程序上,应按照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平时考核是指按照考核内容对检察人员日常发霉职责的考核,以所在部门考核为主。年度考核在每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应制作统一的年度考核手册,先由被考核人认真填写、总结,并对本年度个人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再由部门考核小组进行初评,最后由院考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考评委员会应重新审查,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五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应该将考评结果作为检察人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使能绩考核成为促进检察人员个人发展的激励机制。

      【作者介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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