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峰 ]——(2024-7-12) / 已阅6489次
人大制度“确定建立”与“依法确立”时间探论
翟 峰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的“确定建立”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称“全国人大制度”)的“依法确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成立”并非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制度的“确定建立”与全国人大制度的“依法确立”和全国人大的“正式成立”并非皆于1954年。
关 键 词:全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依法确立;时间探论
Exploration of the Tim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Zhai Feng
(Standing Committee of Guangyua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Guangyuan, Sichuan, 628017)
Summar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is not the same a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PC system (NPC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the formal establishment of the NPC. That is to sa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the formal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were not both in 1954.
Keyword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Determine the establishment;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ime analysis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的纪念年。
然而,近几月来,偶尔不时听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已成立70周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称“全国人大制度”)已建立70周年”这样的说法。若不细辨,或许认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制度”这两种说法并未有何不同。
然则,若细斟详酌,即感到该说法并非完全准确。
因为,全国人大制度的“确定建立”与全国人大制度的“依法确立”和全国人大的“正式成立”并非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制度的“确定建立”与全国人大制度的“依法确立”和全国人大的“正式成立”并非都是在1954年,至今也并非都是70周年。
虽然,截止2024年,“全国人大已成立70周年”的说法是准确无疑的。但是,“全国人大制度已建立70周年”的说法确属不甚准确的。尽管,全国人大制度“依法确立”的时间至今应该是与全国人大成立的时间一样,皆为70周年。然而,事实上,全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至今则应是75周年!为何这样说呢?
一、关于全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
确实,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这40多年里,人们对“人民代表大会” (简称“人大”)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称“人大制度”)这两词已不陌生。因为,“人大”和“人大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高的。故此,在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对“人大”和“人大制度”皆有所涉。
那么,全国人大制度到底是什么时候“确定建立”的呢?
多年来,确有一种说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全国人大制度从此建立。其说法准确吗?
或许我们都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1954年才建立的,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从1949年到1954年这5年中,新中国的政体又是什么呢?
虽然,我国的广大民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40多年里,不仅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两个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的词语已愈来愈熟知了,而且对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40多年的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皆涉及的该两词语也愈来愈心知肚明了。然而,我们对人大制度到底是何时“确定建立”的这个问题,或许并非有特别一致的认知。
据笔者所知,过去曾对人大制度到底是何时“确定建立”的问题,有个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因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1954年9月召开的,因而该时间即标志着人大制度从此“确定建立”了。
该说法准确吗?
鉴于该问题的提出,因而曾有人大制度研究的相关专家团体,对人大制度到底是何时“确定建立”的问题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人大制度是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其他相关重要文件确定建立的。也就是说,我国人大制度应该是1949年9月即已确定建立的,而不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这个时间才确定建立的。
当然,该定论是有其证据证明的。多年爱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与长期践行人大机关工作和代表履职工作的经历告诉笔者,把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定格为1949年9月,其理由应该是充分的。
鉴此,笔者作了一些归纳,认为其主要理由至少有三:
(一)上世纪40年代即已逐渐形成我国人大制度的初步构想
早在1940年至1948年,毛泽东主席就先后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等重要历史文献中,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作的相关报告中,即对我国设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有过明确的初步构想。
例如,早在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明确提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2]。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根据毛泽东的提议而专门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3]。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政权采取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而不采取资产阶级议会制。
毛泽东主席的这些精辟论述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即是告诉我们: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有了初步考虑。这个初步考虑就是:(1)新中国成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层层建立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和地方国家机关;(2)今后各级人民政府都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虽然,由于当时新中国尚未正式成立,全国部分区域尚待解放,全国范畴内普选人大代表条件尚不成熟,因而该初步构想尚难实施。然则,一旦新中国成立,确立人大制度的构想,即可付诸施行。
(二)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我国实行的是由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人大制度政体
早在1949年的9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已对我国人大的性质和产生的方式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虽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由于大陆的军事行动尚未完全结束,各项基本的政治社会改革工作尚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民尚未充分组织起来,全国经济亦需一个恢复时期,因而当时确实还不具备全国人大代表的普选条件,亦即无法选举产生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无法召开全国人大会议。但是,这并非就能否认人大制度“确定建立”时间。
因为,1949年9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等与我国人大制度的性质和产生的方式有关的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该共同纲领还明确规定,在普选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根据当时该共同纲领的该项规定和此后执行该规定的实际情况看,从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确实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故此,我们才有理由认定,我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应该始于1949年9月全国政协的第一届全体会议。
(三)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报告》,对我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即有明确界定
1949年9月全国政协的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后的五年,也就是1954年9月15日,时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刘少奇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明确讲到,在5年前的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我国就已经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治制度[5]。
鉴此,从我国人大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我国人大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确实应始于1949年9月而非1954年9月。
当然,说到我国人大制度的设计,就不得不涉及到我国人大会议雏型的形成概况。因为,这同样与建立人大制度的话语体系有关。
须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当时的农民协会、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会议、与抗日战争时期参议会和解放战争后期暨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普遍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可以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然,此与中国共产党人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经过长期的探索,终于在1949年确定建立,并最终在1954年由上而下地依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有着特别地直接联系。于此,即有必要提出另一个新问题,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到底是怎样的机构?其到底诞生于何时何地呢?
为解答该问题,笔者特别回想到了10年前曾应邀与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县级人大党外副主任进修班的学员分享自己长期践行和探索人大代表工作的体会,即结合当时学思深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人大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而专程去了追寻人大制度建立的历史踪迹现场,参观了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路上的原来一座可容纳500多人的人民礼堂的老建筑,也就是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会址。当时,革命老前辈董必武同志在这里致开幕词说,虽然,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临时性的、是华北一个地区的,但是,它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它将成为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中划时代的一次大会,将在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上占有光辉的篇章[6]。
据此,笔者即可小结一下前面提到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定建立”的时间问题:由于我国的根本法的宪法确定的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而我国人大制度的“确定建立”时间,即应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之时,而非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之时。
写到此,或许我们仍有读者要反问:你这个写法不对,是错误的。因为谁都知道,早在10年前的2014年,即在庆祝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的当年的9月1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会上,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不仅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而且还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若有读者要反问该问题,笔者认为很好,因为,这个问题确实又涉及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另一个问题,这就是我国人大制度“依法确立”的时间问题。
二、关于全国人大制度“依法确立”的时间
虽然,我们上面已提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建立”的时间是1949年9月,但是,我们又不可忽视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确立”的时间,确实又是1954年9月。
因为,1954年9月,来自全国各地经依法普选而汇集到我们新中国的首都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表决通过的新中国的首部根本法的宪法,进一步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作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等更加完备的规定[7]。
在此,我们即不可小看我国人大制度在“确定建立”和“依法确立”这两个并列词组中的相关差别。因为,其中却深刻而又形象地反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两个方面。据此,我们一些较为细心的读者即会明白,“确定建立”和“依法确立”虽是两个类似的动词加动词的并列词组,但实际含义却是两个迥然不同的词组。
“确定建立”这个动词加动词的并列词组,其基本解释,系“已确定完成的事情或信念”,属于基本形成的层面上的动向并列词组;而“依法确立”这个动宾词加动词的并列词组,其基本解释,即指“依照法律规定确定全面实现的事情或信念”, 属于全面形成的动向并列词组,其中既含“依法施行之过程”,又指“全面实现之目标”。
故此,用“依法确立”的动向并列词组来认知1954年 9月 15日在北京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宣告的我国人大制度的“依法确立”,我们即会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年前纪念全国人大成立六十周年发表的题为《坚定不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讲话中,所阐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走过的辉煌历程,即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1954年9月 15日起,已依法在全国范围内由下而上地正式确立了起来。
据此,我们还可提到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确立”互有联系的相关方面。也就是说,在我国人大制度“依法确立”前的1953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不仅通过了选举法,而且还在1953年的下半年开始了于全国范围内组织的空前规模的普选,因而即促成了1954年的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以及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从上到下地先后召开。因此,我们说今年,也就是2024年,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确立”70周年,同样是正确而又准确的。
鉴此,笔者联想到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告诫我们:“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8]”“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9]。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