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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医疗事故危机与改革

    [ 李洪奇 ]——(2006-1-5) / 已阅36426次


    虽然前述侵权法律改革不尽如意,但其中限额赔偿、实际赔偿和限制诉讼时效等措施确实对降低赔偿数额和医疗保险费产生了影响。

    (二),医疗纠纷法律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
    为成功解决新一轮的医疗纠纷危机,美国各州的决策者们正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加大医疗、法律和保险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改革力度,探索一套系统广泛、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改革措施,

    1,医疗体制改革
    (1),加强“许可证审批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许可证审批委员会”业已存在,改革的重点是促进其发挥最大作用。
    ①缩短对投诉的调查结案时间。
    ②依法吊销违法行医者或造成严重医疗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执业许可证。
    ③通报公示受到处分的医疗机构和医师。
    ④要求医师主动报告遭受的行政处分、民事判决或刑事指控。

    (2),建立“风险管理和患者安全”机制
    此机制旨在预防、鉴定、评估和解决医疗错误。
    ①实施诊疗行为时,患者安全为首要原则。
    ②医生出现医疗错误,必须马上报告。

    (3),患者教育和医学知识普及
    ①50%以上的患者不能理解医学知识,并对医疗信息不能做出正确反应,这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②患者教育和医学知识普及,缩小医患之间的知识差距和认知差距。
    ③通俗易懂的医疗信息帮助患者了解其所患疾病、医疗标准和医疗服务状况。
    ④方式可以多样:公告、讲座、宣传手册或咨询等。

    2,法律规定改革
    (1),医疗机构责任制
    按照美国现行法律,患者可以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同时起诉医师和医院。“医疗机构责任制”就是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只能起诉医院,而不能起诉医师本人,减轻医疗纠纷案件对医师正常业务的影响,加大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

    (2),简易审判程序
    经原被告同意,法官可以适用简易审判程序,帮助原被告双方评估各自的胜算,鼓励双方庭外和解或者协商一个赔偿范围。

    (3),医疗法庭
    医疗法庭由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主持,法官通过积累相关知识、经验和技巧,加快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

    (4),医疗纪律委员会
    1998年,美国医学协会建议设立“医疗纪律委员会”,审查确定医疗过错,解决医疗纠纷。
    审查分三步:听证前审查、正式听证和复议。没有根据的“无谓之诉”在听证前就被排除,其他案件进入正式听证程序。委员会的决定可以上诉到联邦纪律委员会。

    (5),代替性医疗事故解决机制
    美国处理医疗事故的传统方式是法律诉讼,但诉讼耗时费力、效率不高。为了加快解决纠纷,降低费用,避免法律诉讼,有必要选择代替性医疗事故解决机制,即医疗调解和医疗仲裁等非诉讼解决途径。与医疗诉讼相比,医疗仲裁具有高度专业、节省时间、费用较低、医患双方容易接受等优点。

    (6),限额赔偿
    按照侵权法,医疗损害赔偿一般包括三部分:经济性损失赔偿、非经济性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以往诉讼中,患者要求赔偿的数额主观随意性很大,不利于医疗纠纷的真正解决;同时如果判决赔偿数目过大,必然加重保险公司的财务负担,促进恶性循环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有必要对非经济性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进行最高数额限制。

    (7),建立无过错责任赔偿机制
    美国医疗纠纷解决不力,与传统侵权法的“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有关。近年来美国采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处理医疗纠纷的步伐逐渐加快,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可快速赔偿医疗事件”和“指定性可赔偿医疗事件”等法律概念,一些特定的医疗损害无需证明过错存在就可得到赔偿。在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已经选择性采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处理医疗纠纷,但仅限于与分娩有关的新生儿神经损伤和因接种疫苗导致的医疗损害。

    3,保险制度改革
    (1),保险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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