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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与美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比较

    [ ]——(2001-5-12) / 已阅15896次



    扩大开放领域

    随着我国即将加入WTO,我国对外开放的行业领域必将会越来越多,有关准入限制越来越少。银行、保险、电信等领域逐步开放。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不难发现,越是开放早的行业,发展越快,国内企业不但“抵挡”住了外国资本的“进攻”,而且现在已经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如海尔、科龙、春兰公司等。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国内经济建设的步伐。



    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

    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一直对外资企业实行种种优惠措施。然而随着国内投资软硬环境的逐步优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这种做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了。它不利于培养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和积极性,甚至会使某些国内资本以外资名义进入市场,从而使外方无偿受益,它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在我国加入WTO后,就应该逐步取消这种优惠,对它们实行国民待遇。客观上讲,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平等待遇,才有利于国际分工和合作的深化和广泛。

    二十年来,国内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增强,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加入WTO,也必将促进我国经济的更快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应不断根据形势来调整有关外资投资的法律法规,使外资能在国内发挥积极、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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