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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对策

    [ 徐凤林 ]——(2023-7-6) / 已阅916次

    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促进劳动关系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最近,笔者就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法律规范进行了法理探析,撰文如下,可商榷与指正。
    对策一: 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进 “法律进乡村”阵地化、“法律进社区”多样化、 “法律进企业”规范化,教育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恪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五个原则(1、合法原则:主体、目的、内容、程序合法2、公平的原则。3、平等自愿的原则。4、协商一致的原则。5、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企业发展。
    对策二: 学深悟透劳动合同法,提升签订劳动合同的质量
    学深悟透劳动合同法,了解掌握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与终止、续订条件和程序等法律制度。遵循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注重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形式、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合法合规,审核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款项有无遗漏,还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掌握无效劳动合同及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内容,遵循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与终止、续订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的解雇权,保障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知情权,确保劳动合同主体权利。
    对策三: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理清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之间法定的基本法与特别法位阶关系,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民法典没有适用条款规定的,应以劳动合同法为裁判依据。理解和适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 指导和帮助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千方百计纳入人大执法检查,积极主动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监督管理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监督检查,借助司法机关等外部力量,支持和帮助劳动者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策四: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素质
    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遵守集体协商工作程序,扩大集体协商企业范围,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素质,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势,搞好调查研究,了解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起草合同文本,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为订立劳动合同提供智力支撑。
    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劳动者保障十分全面。要以学习适用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不断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市经济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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