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立新 ]——(2005-4-24) / 已阅19239次
(三)加大投入,建立侦查经费保障机制。
侦查职权的削弱和人权保障的加强,必然导致侦查中的经济成本大幅增加。如,一旦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侦查机关就很难利用口供来破案,不得不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特别是更多运用科技手段来破案,这必然导致侦查中的经济成本大幅增加。因而,国家必须加大对侦查工作的投入。特别在目前基层侦查机关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建立和完善侦查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除公安机关内部要向侦查一线部门倾斜外,还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规定全国性及跨省市区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由中央财政提供经费保障;依此类推,涉及两个以上地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原则上应由上一级政府承担费用。同时,还应建立专项经费补助机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补助力度,缓解基层侦查机关经费不足的压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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