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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软件集体管理联盟的构想

    [ 王瑜 ]——(2005-3-26) / 已阅10399次

    软件,所有的高科技产品都将离不开,软件业必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产业部门,所以国家对软件行业进行重点扶持。国家的政策扶持固然重要,在行业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健全本行业自身发展的机制更值得重视。

    软件这个异类的东西涉及法律关系挺广,最少包含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而我国软件企业对软件的法律认知水平普遍很低,更谈不上保护,最为可怕的是他们还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需要联盟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软件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水平。

    软件开发成本高昂,但是侵权的产品成本却非常之低。软件极容易被复制,极容易遭受权利侵犯,我国通用软件的盗版比例非常高,以至我国被视为盗版最高的国家之一。所以软件比著作权、商标、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更需要进行保护。国外大软件公司已经在国内到处打击侵权,我们国内的软件公司也应该积极去打击侵权。

    软件还有很多的权利需要申请,另外我们国家对软件企业有很多的优惠政策,如何享有也需要一些帮助。这些事务将由联盟中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来提供服务。

    那么我们的“软件集体管理联盟”针对我国目前软件行业的现状,最少要做这些事情:
    1、充当软件权利人和使用人的桥梁,代理权利人发放软件使用许可证,收取许可使用费用;
    2、接受软件权利人的信托,为托管的软件提供集中的保护,监控市场使用情况,防范侵权行为发生;
    3、对发现的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打击,将获得的赔偿费用按比例返还权利人;
    4、对联盟企业进行法律普及工作,提高法律保护意识以及防范能力;
    5、强大的联盟将健全我国软件行业的发展机制,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6、为联盟内成员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服务;
    7、其他服务。

    五 联盟的组成

    “软件集体管理联盟”软件公司和软件开发人员都可以加入,只要与联盟签订委托管理的协议,将软件许可使用权和打击侵权的相关权利授权给联盟行使,联盟负责进行管理,如果发生许可费用以及侵权赔偿费用,则按一定的比例支付给软件权利人。在这个过程中,软件权利人与联盟签订协议后,其他的事情由联盟来运作,软件权利人直接等着分许可费用及侵权赔偿费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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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瑜,律师,电话:010-5166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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