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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析“”两法”的实践成果、存在问题与工作对策

    [ 徐凤林 ]——(2021-1-29) / 已阅297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部行政组织法。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落实“两法”过程中,聚焦城市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和建设谐社区与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与实践同行,精品与特色同建,为民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了“两委”(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自治能力和水平,基层民主政权更加巩固,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 居委会工作成果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成果一:优化社区基层组织布局。调整全市居委会(居民小组)组织布局,优化为民、便民服务。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推行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党员在社区内过组织生活等制度,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活力。完善社区组织、构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六个工作组,为社区纵向管理、横向服务、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直选居民代表、小区单元长、楼(院)长、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搞好培训和管理,促其履职尽责。
    成果二: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好居民小组长、楼(院)长,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等方式,选聘事业心强、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实现“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一社区一名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结构模式, 增强了为民便民服务的工作力量。加大社区干部培训力度,落实岗位考核机制,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和为民服务本领。
    成果三:构建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保证社区“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为社区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建成标准的办公和服务综合用房。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建设任务重的社区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善捐或投资、开办社会化养老院,为社区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成果四: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公共服务,细化部门管理内容和社区协助管理的内容。将党建、文体、社保、警务、卫生、环卫等部门工作延伸到社区,将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进社区的新路子,培养了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组织。搭建“第三方平台”,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对城镇流动人口、困难群体和受灾群体等特殊人群实行社会服务。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依托,拓展服务模式,开展为老服务。提升社区安全防控服务,设立警务室,调委会、治保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组建专兼职巡逻队,开展院户联防,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市民学校、图书室、健身会所,丰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
    二、 村委会工作成果
    村"两委"是指农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前者称村支部,后者称村委会。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
    成果一:村民自治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开展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培训,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增强村民自治的法制理念,提高依法治村的法律意识。依法选举,发扬民主,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顺利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村务公开参与村务监督,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意识不断提高,推进了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内容的村民自治,村委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
    成果二:村委会的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涉及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上,注重决策的民主性,在村民代表会议之前,召集户代表会,介绍情况,征求意见,运用听证来增强决策的民主性,使村民代表会议成为落实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主动接受监督。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小组,统一设立村务公开栏,包括计划生育、房屋修建、宅基地、农村低保报批,各种涉农补贴、救灾物质发放、村级各种经费的收支、节余情况等,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认真执行。规范村务管理。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工作制度,各村民委会均成立了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改变了财务管理混乱状态。村委会均制定了《村民公约》、《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了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
    成果三:村民自治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彰显。开展“村务公开示范村”活动,使村务公开、村级事务管理、村财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村民自治制度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强化村级组织和阵地建设。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健全村民自治体系,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驾驭农村工作的实际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筹集资金,建设标准化办公场所、文化活动广场和图书阅览室,强化阵地建设, 夯实执政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 居委会(社区)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社区干部工资过低,办公经费不足。
    问题二:工作准入机制尚未建立。一些部门对社区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认识不够,把社区当成政府延伸机构,违反工作准入制度,强行进入社区。
    问题三:业主委员会机构设置不健全,物业管理形同虚设。
    (二)村委会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村“两委”缺乏合力,民主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村务监督小组运作不规范。
    问题二:村集体经济实力不足,无力推进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办公经费不足,日常工作运转困难。
    问题三:少数村民自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尽义务,外出打工和经商者增多,个别村委会一事一议难以进行。
    四、工作对策
    对策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标准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科学统筹、正确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三个严肃查处”纪律要求,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新局面、新机制、新活力,着力解决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领导能力不强等问题,推动“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明显优化,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增强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将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农村和城市基层落实落地,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对策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打造精品社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社区自治,资源整合、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这一社区建设原则,以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组织六个方面为内容,围绕稳定、服务、发展这一核心,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区服务,方便群众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科学谋划社区发展管理规划,整合社区规模,健全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协调工作运行机制,拓宽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工作准入机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方面的职责与权限,界定社区管理和服务范畴,理顺社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促进政府管理和指导社区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加大社区建设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元投入为辅的保障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赞助,统筹财力、物力开展社区建设。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提供社区办公用房政策规定,解决社区无办公用房、办公场所远离居民区不方便群众办事问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强化对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认真解决小区楼房弃管问题。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深化“文明创建十大行动”和“五有一创”工程活动,构建“智慧治理”新模式,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精品社区。
    对策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坚持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强化村委会服务功能,健全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围绕村务民主决策和财务管理,建立“一制三化”(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治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工作机制,实行财务“三审”制度(村委会主任审查、村民小组审核、党支部书记审批),完善“三位一体”财务管理机制。健全村干部请假制度、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财务村务公开制度,实施村干部民主评议、任期、离任审计制度,把党支部工作、村民自治、民主监督有机地融于一个制度体系。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途径,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构建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开展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健全服务长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六六议事堂”试点经验,总结推广依法治村经验,加大办公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依法治村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对策四、健全管理考评机制,打造高素质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坚持对接社会普法释法需求,把学习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纳入“八五”普法,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在社会治理、基层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结合“五好一满意”村党支部建设要求,按照“三高三强两满意”(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服务能力、治村能力强;党员群众、组织满意)标准,推选配强村“两委”班子。按照“五有”(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宗旨观念、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治理服务能力、较强的纪律法规意识)标准,推选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开拓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弘扬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掌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法,提升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和治理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协会组织、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村(社区)干部日常化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好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解决后顾之忧,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素质过硬,服务百姓,群众拥护的村(社区)干部队伍,为加快推动蛟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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