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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理标志利益之争

    [ 王瑜 ]——(2020-7-18) / 已阅2166次

    利益之争伴随人类整个发展的历程,也是一种自然现象,谁都不能逃避。地理标志是上帝的礼物,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幸运,在利益面前,连上帝也未能阻止纷争。
    部门之争
    地理标志在中国有三套管理体系,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各有一套体系,互不兼容。一个东西三个部门来管,不仅是行政资源的浪费,必有利益之争,犹如东汉末年,汉朝分裂为三国,三国之间相互缠斗,最后由晋来一统天下。
    谁都知道三国一定要统一,也一定会统一,但是什么时候统一却充满不确定。我曾经在一个超大的集团公司负责农业板块,集团要撤销农业公司,我向领导展示业绩,讲述公司存在的重要性,拼命保住不撤,撤销了这个公司,我的位置就没有了。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坐的位置事大,可以想象,三个部门不会轻易放弃主导权。
    主体之争
    三个部门犹如三个上帝,而礼物只有一份,三个上帝分别许诺给三个人,三个人如何不争抢?
    三个地理标志要分别申请,必然有同一个地理标志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情况。比如:地理标志“南丰蜜桔”,“南丰蜜桔”证明商标,由原工商总局批准,所有权属于南丰县蜜桔产业局;“南丰蜜桔”地理标志产品,由原质检总局批准,所有权属于南丰县政府,由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南丰蜜桔”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原农业部批准,所有权属于南丰蜜桔协会。
    南丰县的蜜桔产业局、市场监督局都是政府部门、蜜桔协会实际也由政府控制,南丰县政府可以用一个红头文件统一。三个地理标志由协会申请的居多,协会大部分脱钩为民间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有很大比例是合作社申请的,无论是协会组织还是合作社不隶属政府,政府很难用行政命令把地理标志的所有权及管理权拿走。
    一块雪糕三个人都可以吃,怎么分是个难题,即便是友好的协商,也不一定是好的结果。分雪糕博弈中,怎么分配?大家在讨价还价,这个过程中雪糕不断在融化,三个人不能尽快达成协议,雪糕全部化掉,最终谁也吃不到。
    保护范围之争
    地理标志是份大礼,不是给个人的,上帝指定给某个地方。对地理标志而言表现为保护范围,在范围内,才有机会站到分配队伍中来分一杯羹。早前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相对较小,一个县往往只有几个乡镇被划入。当大家认识到了地理标志的价值,其他乡镇就有了抱怨,现在政府中庸了许多,一个县所有乡镇统统划入,大锅饭一起吃,各个乡镇不用你争我抢。
    当地理标志产区范围跨越了县界,新问题就来了。祁门县申请地理标志“祁门红茶”,遭遇了祁门县以外的异议,“祁门红茶”很早就辐射到了其他的县市,甚至临省也有,其他县市自然不肯让祁门县一家独享,十几年的纷争把上帝也惹生气了,收回了礼物,“祁门红茶”证明商标最终被无效。
    当地理标志产品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上级政府希望加挂几个拖斗,把整个地区的经济也拉动起来,于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擅自将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整个地市。地方政府认识到这是违法的,于是换了个方式,重新申请地理标志,将保护范围扩大,比如保靖县有地理标志“保靖黄金茶”,其上级政府湘西州申请了“湘西黄金茶”。还有一种现象,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缩小,另立门户。南丰蜜桔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覆盖全县大部分乡镇,南丰县的几个乡镇分别申请了保护范围限于本乡镇的地理标志。
    无论扩大还是缩小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背离地理标志制度的初衷,得不到上帝的祝福。
    综述
    地理标志的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趋利避害乃是自然规律,必将有许多人逐利而来,参与地理标志利益分配。如果没有理顺利益分配原则,各种争执也纷至沓来,终将不利于地理标志事业的发展。
    作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不能左右政府部门之争,也难以避免被政府看得见的大手误伤。地理标志的回报最终来自于市场,市场基本是自由竞争,产品好与不好由消费者判断,购买哪个产品消费者用脚来选择。
    路是被走出来的,撇开纷争,先做起来,做好自己,去赢得消费者,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上帝。

    作者:王瑜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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