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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学习贯彻《森林法》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几点对策

    [ 徐凤林 ]——(2018-5-8) / 已阅7359次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规划了蓝图,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阐发了一系列思想深邃、视野宽阔、生动形象、极富实践指导性的重要观点。其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最具标志性的论述,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3年4月2日,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全民义务植树开展30多年来,促进了我国森林资源恢复发展,增强了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植树造林,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不可想象,没有森林,地球和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于全党全社会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笔者通过研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如下,供同仁们商榷指正:
      对策一、加强《森林法》宣传,提升全民造林护林兴林意识
    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提高全民育林护林兴林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履行植树造林、保护森林义务,全力保障良好生态。二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把学习宣传森林法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相结合,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三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曝光森林火灾、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提升森林法宣传教育实效,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四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管护并重,普执并举,综合施策,以义务植树节为载体,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对策二、深化林业改革,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要创新国土绿化机制,完善集体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新产权模式,拓展集体林经营权权能,健全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吸引更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二要落实党委、政府领导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构筑市、乡、村三级林政管理网络,探索实行林长制,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完善林政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形成公安、林业、乡镇街、村民委员会互相配合,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推进林业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大对拉法山、红叶谷、老爷岭、冰湖沟等旅游景区建设和监管力度,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提高社会化防治和绿色防治水平。四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五要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协作配合、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林案件快侦快破,快审快结,形成有效震慑,维护法律权威。六要加强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内部通报、警示戒勉等监督制度,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七要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检察、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常态化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刑等越权滥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管理能力。八要加强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森林扑火受伤人员风险基金救助机制,全力做好医疗、抚恤工作。九要推动实施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完善基础网络设施,抓好生态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
    对策三、强化林政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一要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营林为基础,鼓励封山育林,培育森林资源,搞好“退耕还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对“裸露山地”进行复绿,实现森林永续利用。二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落实采伐限额、现场监伐制度,依法核发采伐许可证,采育结合,规范林地管理。加大造林项目争取力度,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三要开展森林保护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无证运输和盗运、盗伐木材、森林火灾等涉林案件;严厉打击毁林开荒、毁林采矿、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保护野生动物与保护农民利益的矛盾,让人民群众共护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四要加强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和乡镇半专业化森林消防应急分队标准化建设,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开展森林扑火常态化演练,提升火灾扑救能力,实施防火林道和防火隔离带,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五要加大森林防火、扑救经费投入,更新防火设备设施,划定护林责任区,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确保护林员补助制度落实到位。
    对策四、抓好林业经济,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
    一要建立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探索形成林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效机制,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屏障。二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科技兴林,实施低产林改造项目,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和质量监管,优化种苗树种结构,抓好森林抚育,从源头上提高森林质量。三要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转型发展力度,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提升林业经济规模,做大做强绿色新兴产业和富民产业,推动林产品深加工和林业产业聚集发展。四要落实林权证抵押贷款政策,加大林业优质企业扶持力度,抓好林业安全生产,维护林业企业、基地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五要正确处理发展林业经济与保护林业资源关系,加大林业资金投入,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发展林业产业,支持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林业企业发展,淘汰资源消耗大、附加值低、污染严重的林业企业。六要加大惠林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管理和使用惠林项目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助力乡村振兴,为全力保障生态、改善民生,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供可靠保障。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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