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平 ]——(2018-4-20) / 已阅9828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标准
及法院裁判观点(上海2018年)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 平
合同制作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律师费承担应当写入施工合同正文,否则诉请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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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地域 : 上海市 文书性质 : 判决
裁判年份 : 2018 审理程序 : 一审
要点:律师费承担应当写入施工合同正文,否则诉请难以支持.
1、证据种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项目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款支付确认书、预收账款明细及入账通知书、电子转账凭证等证据;被告提供的报价单、收条等;
2、第三人已代为履行,被告方仍然承担付款义务;
3、开始计算欠款利息的请求,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
4、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5、合同约定:甲方验收时间不可以超过乙方工程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超过验收时间,甲方使用乙方装修过后的工程装修项目,即表示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装修质量。
6、律师费承担应当写入施工合同正文,否则诉请难以支持;财产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7、法院委托第三方对涉案工程的造价进行司法审计。
8、税率标准
9、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
10、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14(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粤高法〔2017〕1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0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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