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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广告风险预警与应对措施

    [ 王平 ]——(2018-3-13) / 已阅14695次


    三)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可以构成“虚假广告罪”。在一则案件中,被告人甲、乙购买了名为“免疫平衡调节术”的涉案手术方法(有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效果)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了无独立办公地点和人员的空壳研究院。被告人甲、乙、丙共同出资,以研究院名义承包了某民营医院的风湿科,为招揽患者决定对外发布广告,被告人丁作为民营医院负责人在明知“免疫平衡调节术”非来源于香港、广告内容虚假的情况下,同意以本院名义在电视台和纸媒多次对方发布涉案手术的医疗广告。广告发布以后,共有38名患者来院接受了涉案手术的治疗,其中33名患者接受治疗后声音嘶哑。上述四名被告人均以虚假广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7)江刑初字第631号刑事判决书]。(于佳佳 《医疗广告的法律规制》2017/11/22 9:20:09 【法宝引证码】CLI.A.4102158)




    四、风险应对:
    一)认真对照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宣传要求,对网站及宣传册等进行筛查,对可能有夸大或诱导成份的部分,予以及时修改和更正。实事求是,可以注明仅供参考或受市场状况波动影响等多种因素决定等等;可以设立一定合理的幅度,如20-40%利润率,或略高于行业平均利润比率等语句,同时最好有行业实例加以支持自己的宣传;广告内容使用了数据、统计资料、调查报告等引证内容时,应当表明引证内容出处,引证内容做到真实、准确。
    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广告,广告在显著标明关闭位置,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浮窗广告无明显关闭设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遵行法律,将经营活动置于法律法规政策之下。学法用法,依法致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三)根据广告法,广告发布者应依据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发布广告法禁止发布的广告的,除没收广告费用外,还应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也就是说,作为互联网平台,并不是不加审查,不加甄别,不分是非,什么广告都可以发布。而且,其还应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及时制止不法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在其公开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也不得在其内部发行的有关销售彩页广告或在室内打出的广告条幅进行任何涉及“名校”“学区房”的宣传。
    当房地产广告对消费者产生重大影响之后,就不再是普通广告,而是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广告公司在给开发商设计文案时,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详细核实,一旦被认定虚假广告,会面临索赔。媒体在发布广告时,也要对房地产广告认真审核,坚决不刊播虚假广告。现在有的自媒体也发布广告,对于自媒体发布广告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房地产虚假广告,还要重视对网络广告的监管。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虚假广告,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打造全方位房地产广告监管体制、机制。(杜晓等 房地产“问题广告”触碰哪些法律红线 ( 2017-11-29 )法制日报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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