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只有建立独立的调查和赔偿机构才能更好地平反冤假错案

    [ 于伏海 ]——(2015-3-19) / 已阅6673次

    只有建立独立的调查和赔偿机构才能更好地平反冤假错案

    于伏海

    有一句司法名言说的很不错,那就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在中国,你一旦成为犯罪嫌疑人,马上就会被抓进看守所,穿上黄马甲,接受没日没夜的审讯,更可怕的是十有八九会遭受酷刑,不管是高官还是平民,概莫能外。

    如果坏事不是你干的,你不停地喊冤,努力地辩白,但是你经不住冷水冲刷,扛不住多日无眠,忍受不了老虎凳和拳打脚踢,最后,当你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三天滴水未尽出现幻觉之时,你有气无力地在认罪书上签了字,之后,你配合他们做足了自己有罪的证据,他们心满意足后,就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

    你身体稍有恢复后,明白自己在绝望的朦胧中干了什么,此时,你不想绝望下去了,于是你向检察院的人喊冤,检察院只看案卷,不会听你的,他们根深蒂固的想法跟公安人员的一样,那就是抓进来的人都不会痛痛快快认罪,抓进来的人都说自己无辜。检察院看完案卷,决定向法院起诉。

    如果你还没有绝望,你又向法院的人喊冤,开庭审判的时候,你还对着庭审所有的人公开喊冤,但是,法官看到你罪恶累累的证据,喊冤有何用,喊冤就能证明无罪?或许有的法官看出你的案子疑点重重,但是公安、检察院特别是政法委早就跟他们碰过头了,必须判你有罪,否则,公安有问题,检察院有问题,判你无罪,公安和检察院怎么办,作为领导司法的政法委怎么办,有的人凭着这个案子已经升职了,这又怎么办,将错就错吧,各位法官!

    于是,你含冤莫白,你被判有罪。你如果还没绝望,你又向监狱管理人员喊冤,你一天一天地喊,一年一年地喊,你的家人也为你申诉,为你申冤,为你上访,年复一年。

    十年后的偶然一天,公安抓了一个人,他不想受皮肉之苦,老老实实承认了他干的所有坏事,其中就包括被法院认为是你干的坏事。这成了媒体的一大看点,于是,报纸、电视、网络等到处都是你被冤枉的新闻和各式各样的评论,公安着急了,检察院着急了,法院着急了,政法委着急了,他们捂了十年的火,终于还是着起来了,再捂下去,就要成为熊熊烈火,于是,公安也表态,检察院也表态,法院也表态,说要为你平反昭雪,媒体又步步跟进,两年后,申诉程序终于启动了,三年后,你终于被无罪释放了,再两年后,你终于拿到了赔偿金!

    为什么你自己喊冤没有用,为什么你家人为你申冤没有用,为什么只有当媒体吹旺了公检法捂着的火,公检法才会被动地为你平反昭雪呢?

    我相信坐了十多年冤狱的你,应该也熟悉了中国的法律,否则你不会喊十年的冤。公安追求的是破案的效率,他们的惯性是,抓了人,就不想再放了,一定要想方设法证明自己抓对了人,于是他们专门找你有罪的证据,即使发现你无罪的证据,他们也会隐藏或者销毁,如果你的律师和家人找到了你无罪的证据,他们会马上威胁他们,说是伪造证据,即使不威胁,也不会把他们的证据当回事一起提交检察院的。

    检察院本来是监督公安的,但是检察院也不想那么麻烦,看看公安对你的讯问笔录,你都自愿认罪了,而且你描述的作案过程又是那么天衣无缝,检察院只能认为你罪证确实充分,请求法院判你有罪了。法官怎么样呢?法官正在看你案子的案卷,此时,政法委的官员打来电话了,要求法官必须判你有罪,公安也来电话了,要求法官判你有罪,判错了,由他们承担责任,法官也就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了!

    是公检法一手制造的冤案,可是,法律又要求他们自己调查自己,在这个调查冤案的过程中,公安的人出来阻挠,检察院的人出来阻挠,法院的人也出来阻挠,政法委的人也出来阻挠,你现在应该知道为你平反的阻力是来自哪里了吧,也明白这阻力又是多么地大了吧。如果不是你的冤屈大如天,媒体不再继续关注下去的话,即使公检法开始了调查,也会半途而废,所以,你冤不冤,对他们来说不要紧,他们关心的是,是不是要倒霉,是不是要赔偿,是不是要坐牢?自从媒体爆料舆论沸腾以来,他们也日夜受着煎熬,意志薄弱者,有的上吊了,有的跳楼了。

    当然,也并不排除他们不是故意冤枉你,他们确实是因为水平有限而冤枉你,是的,公检法的人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但是,即便只是业务上的犯错,他们也不会有十足的动力调查自己的这种错误,他们仍然会捂着盖着,也只有在媒体的关注下引起舆论的大火时,他们才会有所行动。

    所以,你应该明白现有国家赔偿法的一个特点是:自查自纠。这个自查自纠的过程,除了媒体软弱的监督,没有任何其他监督。在这个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推诿,搪塞,拖延,欺上瞒下,删帖封口,威胁利诱,人间所有的罪恶都可能集中发生在这个过程,你现在应该明白了,早就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干的坏事,你仍然要在监狱里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

    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想,你在监狱里肯定千万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是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看看欧美日诸国,它们也会有跟你一样被冤枉的人,但是,它们不会让冤枉你的地方查你是不是真的冤枉,而是设立独立的调查机构,法院等不但不能干涉这个机构,还得配合这个机构调查。这样,就没有了来自法院等机构的阻力。他们也没有政法委这样的机构,任何一个政党都不能插手司法,更不能插手对冤狱的调查。

    你现在被放出来了,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啊。你休整过后,跟我们一起努力吧,我们共同发出呼吁,希望中国尽快设立独立的冤狱调查和赔偿委员会,这个机构可以下设于全国人大,可以在每个省设立一个派出机构,并且所有的冤假错案都要实行异地调查,避免各方面带来的阻力。我们还要一起呼吁,尽快裁撤政法委,政法委是许多冤假错案的主谋,政法委一天不撤,冤案便一天不与它无关。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