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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胤应 ]——(2015-1-27) / 已阅7115次

    依法治国新常态

    ●贺胤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迈入依法治国的新常态。面对依法治国新常态,必须确立法治思维,理清法治兵团建设思路,把法治兵团建设作为常态化、长期性的重要任务加以统筹实施,奋力开启法治兵团建设新征程,为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建设及其作用发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顺应依法治国大势,确立法治兵团建设思想
    一要树立法治理念。就是要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拍脑袋”决策、用简单行政命令执政、靠主观意志甚至感情做事。在依法治国新常态下,法治方式是重要的领导方式,法治能力是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兵团事业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提升科学化发展水平,还要坚持走法治化道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法治精神、法治价值、法治权威认同,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确立法治思维。就是要坚持构建运用法治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形成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和责任思维定式,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内化为法治自觉,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笃行,坚守法律底线,不越雷池一步。
    三要坚定法治信念。经过60多年探索实践,兵团治理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履行使命的法治保障等得到不断完善,但法治兵团建设依然在路上,例如,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法治意义下兵团的体制机制、法规制度体系、司法体制机制等有待健全,“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建设及兵团特殊作用的发挥有待更加充分的法治保障,等等。面对任重而道远的法治建设征程,我们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故步自封,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念,保持法治自信,坚持法治定力,激发法治勇气,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法治兵团建设之路。

    二、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理清法治兵团建设路径
    一要理清思路。要坚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遵循,围绕当好“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进一步明确法治兵团建设总体布局,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宪法实施,深化兵团内部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把兵团体制“长”的一面集约发挥出来。一方面,要积极努力,主动作为,依法规范兵团党、政、军、企各方面职能,为兵团依法长期有效行使维稳戍边职能提供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下的法治建设路径和实现形式,不断推进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形成有利于当好“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的法治环境。
    二要统筹规划。搞好顶层设计,制定法治兵团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兵团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重大举措,明确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制度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进度,逐级细化任务分解,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兵团建设常态化。
    三要整体推进。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构建常态化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四要分类实施。法治兵团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纷繁复杂,必须坚持从法治建设规律和特点出发,按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求,对法治兵团建设涉及的立法、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进行分类指导、分类实施,构建起符合兵团实际的法治建设分类推进体系。
    五是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调研,强化重点指导,组织重点实施,实现重点突破。尤其要在兵团党政军企合一、“师市合一”“团镇合一”体制下的法治建设路径和实现形式方面有所作为,进而以点带面、示范引路、滚动发展,逐步深化对兵团特殊体制下法治建设规律的认知把握,加快提升法治兵团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一要严格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兵团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依法治国新常态下,法治兵团建设,重在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这一点,在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下尤其重要。要进一步厘清中央、自治区政府和兵团的“事权”边界,推动完善兵团行政“事权”;科学界定兵团、师(市)、团场(镇)三级行政“事权”边界,强化兵团层面的区域管理权和统筹权,强化师(市)、团场(镇)的执行权;推进兵团、师(市)、团场(镇)三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和防范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标准加强兵团各级行政机关建设,加快推进兵团各级行政机关履职规范化、法治化。
    二要以公正司法为着力点,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推进法治兵团建设,必须以公正司法为着力点,建立“人治”规避制度,彻底排除对司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实现阳光执法司法。
    三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营造法治兵团建设氛围。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宪法、法律只有深入人心,走入职工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法治兵团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在兵团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从娃娃抓起,培养职工群众宪法、法律意识;在兵团各级行政司法机关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抓好职工群众普法工作,使全体职工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本文原载《兵团日报》2015年1月16日。

    贺胤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兵团屯垦戍边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全民通俗刑法——一本书读懂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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