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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分类与执法职业前景

    [ 刘建昆 ]——(2014-4-23) / 已阅7251次

    昨晚,梦回学校,但梦境却充满了焦虑。起来回忆起梦境,仍然有种种不适。早上看新闻,《基层公务员抱怨升职困难:快50岁还是科员 不公平》(舆情频道-新华网 http://t.cn/8sjaVNl)大意是,目前,国家层面正在进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分类改革。大约七成公务员及参公职工将来要走职级、涨工资。职级云云,重在实惠。就像部队的团级干事,工资是团级,实际还是大头兵。昨天说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今早再说说公务员分类改革。
    先说职务。基层职务升迁真难,这个不用说你也知道。笑话云:一个老头回忆,解放前,小姐满街跑,他还小,不会干;到了解放后,他年轻力壮,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党和政府不让他干;后来改革开放了,小姐又满街跑了,他老了,干不动了。这和我党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的制度何其相似啊。近年有所创新,通过考选提拔领导干部,算是一个进步。
    《公务员法》还设置了“非领导职务”序列,大多数人走到科员基本到头,副主任科员在基层都是凤毛麟角。其余的大多都是留给退下来的领导干部,以及地厅单位高层人士专享的。加上各种人事腐败,裙带关系等非正常因素,通过这两个途径升职基本上是个“中国梦”。
    再说职称。职称是对工作人员主要理论水平的一个好评,重点是发表理论文章。我不走职称制度,但近些年对职称制度冷眼旁观,职称制度实际上已经起不到激励职工努力搞理论研究的作用。半吊子英语足以作弊,加上枪手代发的文章,基本可以搞定副高以下职称。而且,虽然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个技术工种,但是,我国的现实制度是,除了教学,从事法律职业并无职称序列,无论使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对于大多数执法职业的实际工作而言,琐碎,专业面狭窄,创新难度很大,贡献余地很小,很难予以确切的量化考评。而且,在从业中,由于体制原因,要学到知识、提升理论水平,很难。我在法院实习过,干过几年公安实务,也关注城管理论数年,而在乡镇基层公务员,是否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切身经历基本可以支撑上述观点,法律人从事行政执法根本没法走职称。
    最后一个选择,就是近年的热点:“职级”。从深圳开始试点,我就关注这个事情,因为它与本人利益是相关的。职级和职务、职称一样,含有两个部分,一个是评价,一个是待遇。待遇可以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客观折算,虽然最关心,但可以少说,省的挨批。职级的评价标准和职务职称完全不同。职务是第三方(国内主要是上级,国外可能是选民)认为你适合担任领导职务,评价标准理论上说是既要有专业水平,又要有管理水平,还要有马屁水平——实际上有最后一个水平基本够了。职称的评价标准是学历(可以买党校的)加英语(可以做小抄)加计算机(可以替考)加发表文章(可以找枪手、买版面)。
    职级的评价标准,就是不犯错误。每年考评起码得个称职。这个评价标准最适合上级不关注你实际做什么,做了多少的隐形人,也适合那些从事体力活的公务员。即便你觉得你的工作很重要,很有技术含量,不是体力活儿,比如执法,但是上级领导都懒得考评你,胡乱给你个称职,三五年下来,那么恭喜你,符合晋升职级的条件了。
    中国自古“官吏”合称,但“官”“吏”的选拔、考铨都是不太一样的,我理解,职级的概念,实际上如同中纪委巡视组仿照“御史”一样,又开始“官”“吏”分治,回归传统。职级制度虽然也给“吏”升“官”留了个小口子,具体有多大用处还很难说。实行职级,对于学了法律并且正在从事执法职业的法律人来说,能涨工资是实情,但是能提升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荣誉感吗?我看还是“中国梦”。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刘建昆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政府龙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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