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石 ]——(2013-4-26) / 已阅7278次
衡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关键是看逮捕的正当性,以及变更逮捕强制措施后有无再次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性,杜绝“一押到底”,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
综上所述,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以捕代罚”现象的功效,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但贯彻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仅有目前这些法律的规定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相关司法解释的配套规定,同时也需要办案人员转变诉讼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一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贯彻落实,才能达到法律的预期目的。
作者单位: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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