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谦 ]——(2013-4-12) / 已阅8580次
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的戚谦律师赞同上述第二种观点,但认为应有一些限制。章程应有明确规定,此属于法定竞业限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普遍约束力;此法定竞业限制可突破两年的限制,但应符合实际需要和公平原则,并且,公司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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