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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选举村委会

    [ 于伏海 ]——(2012-11-30) / 已阅19009次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除此外,村民会议还有权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数量很多的农村或者村民居住很分散的农村,通过挑选一部分村民作为村民代表而组成的议事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经过村民会议的授权,可以行使村民会议的职能。



    据此,我们可以说,村民会议是每个农村必须设立的议事机构,而村民代表会议不一定,一个村要不要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要根据这个村的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公布选民名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提前公布选民名单,是给选民一个监督的时间,在此期间,发现问题的话,村民都是可以提出来的,比如张三发现李四不是村集体成员,而且李四没有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但是却被登记为选民,此时,张三可以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名词,即“村民选举委员会”,顾名思义,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是处理村委会选举的议事机构,由主任和委员组成,这些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上面又出现一个名词——村民小组会议。许多农村,根据居住的情况或者别的情形,分成几个组,这些组通过设立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本组的重要事务,可以说,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三),候选人。

    候选人,指的就是有资格被村民选举为村委会成员的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比如西柏林村,登记的选民一百五十名,每个选民都可以根据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提出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最根本的是要以全体村民利益为重。年龄满十八周岁村民,都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的。



    (四),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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