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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意是否受版权保护?

    [ 郭旺生 ]——(2012-11-26) / 已阅3614次

    创意,是指创作思想,是透过作品本身而看到的一种理念,它本质上是一种“思想”。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是思想观念的外在表现形式。《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只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创意在没有形成作品以前,是不受版权法的保护的。(郭旺生)
    QQ:1462647942, 邮箱:dffy101@163.com,新浪微博:http://weibo.com/gw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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