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秀才 ]——(2012-8-27) / 已阅82487次
[45]参见王利民著,《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712至714页。
[46] 王利民、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2月第2版, 第157页。
[47] 马俊驹、余延满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第4版,第247页。
[48] 提醒权未见载于任何法学著作,系笔者新创,其意思根据字面理解即可。
[49] 王利民:《民法总则研究》,713、71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1版。
[50] 清,陈澹然《寤言二·迁都建藩议》。
[51]马俊驹、余延满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第4版,第244页。
[52] 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著,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第304至305页。
[53] 王健著,《创新启示录:超越性思维》,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2010年11月第1版,第181页。
[54] 贵州日报2008年7月1日,转引自:http://news.qq.com/a/20080701/001032.htm。
[55] 参见马俊驹、余延满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第4版,第223、224页。
[56] 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61页。
[57] 《孟子·离娄上》。
[58]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第三版,第85页。
[59] [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第255页。
[60] [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第261页。
[61] AdministrativeJustice and Supremacy of Law (Cambridge Mass.,1922),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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