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明生 ]——(2012-7-8) / 已阅37304次
[66]参见张明楷:《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载《法制日报》,2003年6月5日。
[67]参见田宏杰:《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51-58页。
[68]参见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69]转引自[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第6版),林震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70]参见梁根林:《“刀把子”、“大宪章”抑或“天平”?——刑法价值的追问、批判与重塑》,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3期。
[71]参见曾明生:《试论人权保障一般优先》,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4期。
[72]参见张千帆:《回到司法改革的真问题》,载《南风窗》2009年第7期。
[73]参见谢鹏程:《法制改革四论》,载《天津社会科学》1994年第l期。
[74]《企业评价指标》,载百度网http://baike.baidu.com/view/1796174.htm,2012年4月20日访问。
[75]参见[美]约翰·杜威:《评价理论》,冯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76]参见[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4、220-221页。
[77]参见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78]参见吴晓锋、许平飞:《用群众标准评估检查司法改革的成效》,载《法制日报》,2011年12月18日。
[79]参见蒋惠岭:《司法改革须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6日。
[80]参见程立显:《论社会公正、平等与效率》,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81]参见冯颜利:《公正(正义)研究述评》,载《哲学动态》2004年第4期。
[82]参见王海明:《公正概念辩难》,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年第2期。也有学者认为,公正实际上可在三个层次的意义上使用:程序上的公平,实体上的公正,制度上的正义。参见徐显明:《何谓司法公正》,载《文史哲》1999年第6期。这种三层次论似乎也是同义说。
[83]详细论证,参见小白马:《刑事司法公正的内涵及其实现》,载法律博客网http://lawlife1.fyfz.cn/art/1053488.htm,2012年6日29日访问。
[84]参见蒋惠岭:《司法改革须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6日。
[85]详细讨论,参见小白马:《刑事司法公正的内涵及其实现》,载法律博客网http://lawlife1.fyfz.cn/art/1053488.htm,2012年6日29日访问。
[86]参见武培农:《司法公正与执行公正的关系》,载湟源法院网http://qhhy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4,2011年9日19日访问。
[87]参见何家弘:《司法公正论》,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另见周勇:《论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及保障机制》,载《湖南社会科学》200l年第3期。
[88]参见徐显明:《何谓司法公正》,载《文史哲》1999年第6期。
[89]参见文敬:《论司法公正的评判原则》,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1期。
[90]参见华福龙:《浅析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载金华法院网http://www.jhcourt.cn/NewsShow.aspx?id=2600,2011年9日19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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