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军 ]——(2012-6-3) / 已阅10637次
[4]王涌.勿为大善而行恶[N].新世纪周刊2011-5-6.
[5]朱迅垚.保障房的“政府病”:贪污、腐败以及弄虚作假[N].南方日报2011-4-19.
[6]孙乾.孙雪梅.住建部:部分保障房存质量隐患[N]京华时报2011-10-26.
[7]王炜.保障房建设乱象频出,违规分配越来越多[N].人民日报2011-7-21.
[8]唐敏.注目保障房[J].暸望新闻周刊2011-8-6.
[9]梁发芾.“保障房”政策也需要保障[N].中国青年报2009-12-16.
[10]叶开.2010年地方土地收入高达2.9万亿 仅1.6%用于建保障房[N].第一财经日报2011-3-17.
[11]钟帅.张慧卉.保障房:不要成为乌托邦[J].中国投资2011(7).
[12]江俊龙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控制研究[J].经济问题2011(2).
[13][英]彼德•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M].王献平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38.
[14][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5.81.
[15]张铁.饶文靖.首次购地搁浅,合作建房是新尝试还是乌托邦?[N].人民日报2005-8-11.
[16]高军.法社会学视野中的“小产权房”现象透视[J].延边大学学报2008(3).
[17]马寅初.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上册)[M].商务印书馆2001.171-173.
[18]李琳. 保障性住房规划要先行,“公平分配”是关键[N].瞭望新闻周刊2011-8-8.
[19]肖志涛.李克强强调保障房建设“三个确保”,绝不许搞权力房[DB/OL]. http://www.people.com.cn/h/2011/0722/c25408-1-1083824204.html.
[20]马钟鸰.李克强:让保障房违规者付出高代价[N].新京报2012-2-8.
[21]洪鸿.“保障房”政策期待法治环境[N].民主与法制2011-8-19.
[22]高军.租税国理论及其意义初探[J].河南社会科学2010(5).
[23]朱迅垚.“保障房”并不能包打天下[N].南方日报2011-4-9.
[24]杨倩.张曙光炮轰保障房:承认城中村和小产权房才是关键[DB/OL]. http://www.caijing.com.cn/2011-06-20/110751137.html.
(作者:高军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州 213022)
[作者简介]高军(1972—),男,江苏淮安人,法学博士,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学研究。
联系方式:手机:13585359126;Email: gdhzgaojun@163.com
本文已发表在《延边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欢迎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