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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书写作中的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

    [ 孙光宁 ]——(2012-5-24) / 已阅19605次

      面对着饱受诟病的判决书写作,学者们有着各自的“药方”,其中制度进路的解决方案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地位。“哪怕是象诸如判决书写作这样的不起眼的技术问题,也不只是一个个人能力的问题,而必须将之同相应的制度联系起来考察。通过这个例证的分析,我们看到的是必须更有效地通过制度的方式来提高法官的判决论证能力。”[32](P18)的确,整体的制度性变革的确有利于司法领域中各种问题的解决,甚至不排除这是一种可以根除问题的解决方案。但是,在这种制度变革尚未发生的前提下,面对着各种棘手的问题,我们的态度不应该仅仅是放任自流,甚至“坐以待毙”。具体到判决书写作出现的各种问题而言,相关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能够直接将判决书写作技巧层面的问题直接解决。即使设定了各种判决书写作的激励机制,各种修辞技巧的运用及其修辞效果的达致仍然是判决书写作不可或缺的,也是制度层面的变革所无法解决和替代的。虽然修辞学的研究已经出现了一种“走出技巧论”的倾向,但是,法律领域中的技巧论还没有受到如制度进路那般的重视。虽然不如制度变革显得那样轰轰烈烈,但是,各种技巧的深谙及其运用同样是解决实践问题的重要进路,具有相当的意义与价值。因此,我们仍然需要重新审视法律领域中的各种技巧,进而推动其在实践中的恰当运用。在法治进程的崎岖道路上,技巧论能够实现“积跬步以致千里”的踏实效果。



    注释:
    [1]陈汝东.社会心理修辞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古希腊]亚里斯多德.修辞学[M].罗念生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4][美]布莱恩A.加纳.加纳谈法律文书写作[M].刘鹏飞,张玉荣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5]宗廷虎等.修辞新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8.
    [6]陈晓明.论事务性文体的修辞[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 (4).
    [7]张连举当代法律文书写作[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
    [8]马晓燕,史灿方.法律语言学引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
    [9]宋英辉.从刘涌案件改判引起的社会反响看公开裁判理由的必要性[J].政法论坛,2003, (5).
    [10][英]马戈特·科斯坦佐.法律文书写作之道[M].王明昕,刘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11]邓志勇.西方“修辞学转向”理论探源[J].外国语文,2009, (4).
    [12]郭贵春,殷杰.在“转向”中运动—20世纪科学哲学的演变及其走向[J].哲学动态,2000, (8).
    [13]曲卫国.人文学科的修辞转向和修辞学的批判性转向[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1).
    [14]Lawrence Baum. Judges and Their Audiences : A Perspective on Judicial Behavior[M].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6.
    [15]M. Maneli. Perelman’ s New Rhetoric as Philosophy and Methodology for the Next Century[M].Bost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4.
    [16][比利时]海姆·佩雷尔曼.旧修辞学与新修辞学[A].杨贝译.郑永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5年总第八期)[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18][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9]王亚新等.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0]林去病.利用逻辑进行修辞[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 (4).
    [21]汪国胜,柯建刚.修辞效果评价问题的思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 (5).
    [22][美]劳伦斯·M.索兰.法官语言[M].张清,王芳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3]史灿方.修辞理论与语言应用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
    [24]潘庆云.中国法律语言鉴衡[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25][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M].顾培东,禄正平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6]胡玉鸿,彭东.试论法律社会渊源的理论基础[J].中国法学,2001, (3).
    [27]张素格.汉语言中“引用”的修辞功能浅析[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7, (9).
    [28]高其才等.基层司法:社会转型时期的三十二个人民法庭实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9]刘星.走向什么司法模型?—“宋鱼水经验”的理论分析[A].苏力: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二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0][美]杰罗姆·布鲁纳.故事的形成:法律、文学、生活[M].孙玫璐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31]强世功.超越法学的视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2]苏力.判决书的背后[J].法学研究,2001, (3).



    出处:《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3期


    (作者:孙光宁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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