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亓晓萌 ]——(2012-1-12) / 已阅10657次
注释:
[1]张成福,唐钧,谢一帆.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M].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吴英姿.风险时代的秩序重建与法治理念——以“能动司法”为对象的讨论[J].法学论坛,2011,1.
[4]季卫东.如何面对一个风险社会?[J].中国改革,2010,1.
[5]戚建刚.风险规制过程合法性之证成——以公众和专家的风险知识运用为视角[J].法商研究,2009,5.
[6]张文显.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法治转型[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4.
[7][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4。
[8]黄德林,李迎新.公共部门公共关系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9]程岩.风险规制的刑法理性重构——以风险社会理论为基础[J].中外法学,2011,1.
[10]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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