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论法律与伦理

    [ 王人博 ]——(2011-12-22) / 已阅21684次


    首先,苏国荣先生谈到了申诉专员制度的历史。世界上首位申诉专员于二百年前左右于瑞典接受任命。其职责在于监督政府官员行为是否合法及公民是否得到公平公正待遇。随着政府的扩张,公民受到的来自政府官员的影响越来越多,申诉专员确保政府公正对待公民的作用就更为重要。二战之后,申诉专员制度在很多国家开始实施。二十年代,香港也产生了建立申诉专员制度的需要。苏先生接着具体谈了申诉专员制度在香港的诞生和发展,“到了六十年代中期,香港也有人开始讨论应该设置某种模式的申诉专员制度的必要性。一九八六年,经过公开咨询后,政府原则上同意加设一名总督委任的独立人士,立法赋予其地位及权利,以便为市民服务,专责处理由立法会委员所转介的各项有关公营机构运作事宜的投诉,并且提出改善建议。一九八八年七月,《行政事务申诉专员条例草案》通过成为法例,而正式的申诉专员公署也于一九八九年三月开始运作。”

    香港申诉专员由香港最高首长委任,任重而道远,有如下重要职责:昭雪因公营部门行政失当而蒙受的冤屈;淡化官僚制度;减少市民与公营机构之间的隔膜;担当监察政府的角色;防止滥用职权;纠正个别错误事件;指出公职人员受到的不公平指责;提高公营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素质;保障人权。申诉专员有权调查法律范围内任何政府机构的行政失当行为,是维护市民权利的一道屏障。

    苏国荣先生于1994年走马上任。时近香港回归祖国。苏先生肩负着服务香港市民和保证香港主权顺利移交给中国政府、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重任。当时一些媒体对香港总督对苏先生的这一任命表示质疑——这样一个位高责重的职位,是否可以由一个没有法官身份、没有博士学位、甚至没有律师背景的人来担当?总督对这些质疑的回应是,“但是他有常识,申诉专员公署不是法律机构,申诉专员的工作更重要的个人的品德、良心和对正义和公平的判断。苏先生曾在立法会工作八年,在12个委员会有职位,他了解政府的运作方式、熟悉香港的脉络,他有能力做好这个工作。”

    接着,苏国荣先生详细介绍了他作为申诉专员的五年规划。

    第一年着重于扩大申诉专员的职权范围,进一步加强申诉专员工作职能。故重点从事调查工作,此外苏先生推动建立管理列表,将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向香港政府公务员以及香港公民公开;第二年着重于加强和改善服务,建立申诉专员公署公信力;第三年对工作质量进行更高要求,并与其他机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社会。其中与香港防腐败委员会合作抑制腐败就是这一年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第四年正逢香港回归,苏先生需要确保香港顺利过渡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需要持续保证良好的政府治理,即透明、平等的治理;第五年是苏先生任期的最后一年,苏国荣先生更是不遗余力地致力维持并加强申诉专员的独立客观公正的调查职能,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行政服务,更好地践行公平、公正和民主理念并保护人权。

    监察行政不公与保护人权是密不可分的。同世界上其他设有申诉专员的国家相类似,香港申诉专员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对政府管理的不公平性进行监督,更在于纠正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对个人尊严的侵犯。在此方面,香港始终遵守着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方面的国际标准。

    法律援助也是申诉专员的重要职责之一。申诉专员需要对无力保护自己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比如代表他们进行辩护。这体现了申诉专员对公民人权的保护的全面性。

    苏国荣先生在担任香港申诉专员的五年里,兢兢业业殚精竭虑,完善和发展了香港的申诉专员制度,并使之融为香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的申诉专员定期向香港公民进行报告,并与中国监管部门保持着良好关系。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常常因被申诉专员指出而得以改进,民主、平等、公平、保护人权的理念也因申诉专员的监督而得以实现。香港政府以廉洁高效而著称,其中以苏国荣先生为代表的香港申诉专员功不可没。在2010至12011年度中,公署共收到5339份投诉和12227份查询,真正成为了独立于行政机关、代表公平正义、可以提出合理建议和化解政府与市民的争端的为民做主的机构,被称为“人民的拳头”。

    论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及律师伦理
    ——胡惠生先生和夫人的主题演讲

    在为期两天的国际经济伦理研讨会上,来自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胡惠生先生和夫人在紧张的气氛中为大家带来了一个轻松的话题——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及律师伦理。

    胡惠生先生主要研究法律伦理,其夫人Grace Leung女士主攻传媒研究,二人各展所长,共同完成了这一话题的研究。借鉴美国对此已有的研究成果,胡先生及夫人提出了以下几个核心问题并做出了阐述——过去的十年中在香港电影和电视剧里展现了什么样的律师形象?有着怎样的个性和特点?这些年里在香港电影和电视剧中律师形象又有哪些变化?

    详细阐述上述问题之前,胡惠生先生首先介绍了他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抽取合适影视作品作为样本是其中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过去三十年内香港有关律师的影视作品浩如烟海,胡先生及夫人制定了四条标准以选择合适样本——必须是在三十年中三个不同的十年做出的作品;必须是有一定影响力、深受大众欢迎,甚至起到鼓舞学生选择法学专业的作品;必须是经典作品;必须是以描述律师个人生活、反映其道德伦理的作品。根据这几条标准胡先生和夫人选择了《法外情》《一号黄庭》《金牌律师》《律政新人王》等电影电视剧作为研究对象。

    接着,胡先生开始细述第一个问题——香港电影电视剧中展现的律师形象。通过文本分析等方法胡先生和夫人研究了这几部影视作品中律师遇到伦理冲突时的做法,比较了不同时代律师所遇到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处理方式。胡先生和夫人将香港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分为三类:以正义为中心的律师、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律师。第一类以1985年影片《法中情》中刘德华扮演的刘志鹏为代表,这类律师的职业目标为实现正义,具有崇高的执业伦理,通常不畏强权,勇于担当,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第二类以电视剧中《律政新人王》Jessica Chiang为代表,他们认为,客户是职业满意度的源头,为了客户的利益最大化律师可以不择手段。对于这类律师,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之处在于体现了律师的敬业精神,是律师职责的充分体现,有利于更好服务客户,消极之处在于,如果客户一个无恶不作为害社会,那么这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的行为则无异于助纣为虐。第三类律师以解决问题为中心,认为应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技术层面解决客户的问题,他们关注问题本身,而并不看重客户身份或其它个人问题。

    随后,由胡惠生先生的夫人Grace Leung女士介绍了第二个问题——香港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变化。总的来说,有两种具体趋势。

    第一,影视作品中的律师形象由社会精英走向普通人阶层。为更清晰地表明这一变化,Grace Leung女士将1980年到2010年这一段时间以1997年香港回归为分界划为两段。第一阶段为1980至1997年,在此阶段荧幕上的律师形象体现为社会精英阶层,多出身于富裕家庭,有追求正义的权力和能力。比如刘德华扮演的角色刘志鹏,为富人阶层辩护或代理,与底层群众相分离。这一形象在1997年之后有所变化,我们可以从电影上看到骑着摩托车,为生计艰难打拼的平民化律师。

    第二,初期的影视作品中律师多是男性,在困难与压力面前充满热情、自信满满,充满的阳刚的气质。但是在后期作品中,我们可以越来越多地看到女性律师形象,Grace Leung女士说,“这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出现的状况,所以说香港在最近有更多的女性受到电影电视剧的影响。”

    最后,Grace Leung女士总结到,自八十年代至九七年,可以称之为香港荧幕的律师精英阶段;而九七年之后一直到今天,可以称之为香港荧幕的律师平民阶段。电影电视剧上的变化,反映了律师业的发展和香港民众对律师看法的变化。在当今的影视作品中,律师不再扮演超级英雄的角色,相反他们展现了要处理不同种类的案件、要面对很多琐碎而繁杂的现实问题的普通人形象。

    这场别开生面的演讲打开了在座听众对于法律、对于律师的思考的新思路。胡惠生先生及其夫人倾注心血而成的研究成果给在座听众无限启发。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听众纷纷发言,这场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华尔街的贪婪与监管的合谋
    ——Thomas. A. Myers先生的主题演讲

    华尔街危机正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T.A. Myers & Co.创立者及董事会主席Thomas Myers先生带来了他对于这场由华尔街蔓延至全世界的危机的深层次根源和深远影响的独到分析。

    开篇Thomas Myers先生即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们的贪婪。他们因为得到了财政部和美联储的默许,就将数万亿的美元付之东流。2008年全球养老金被用于投资或流入次贷,Thomas Myers先生认为,如此剥夺老年人的希望,是最不伦理的事情。

    Thomas Myers先生提到最近正在进行的占领华尔街运动。08年华尔街金融危机绑架世界经济,使全球经济失灵;而如今,占领华尔街运动席卷全球,公众与华尔街投资银行家们的矛盾日益尖锐。Thomas Myers先生认为,公众的不满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即金融危机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若能改进固有措施以增进银行家们的责任感,情势不会恶化到如此地步。

    Thomas Myers先生进一步描述了美国社会的贫富格局。通过一系列数据展示了穷人与富人在收入上的悬殊差距。并指出富人不仅获得巨大财富,同时对社会各方面,包括企业治理、环境标准等有着非常强的控制力与影响力,他们被 Thomas Myers先生称为“宇宙主宰”。在这种情况下,“宇宙主宰”们的不当行为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

    Thomas Myers先生对华尔街的深刻理解与其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Thomas Myers先生是一位调查专员,几十年来,在美国及波多黎各涉及证券欺诈的主要诉讼中负责作证。在其职业生涯中,Thomas Myers先生接触到很多比如美林、高盛的大型华尔街银行或财团的公司电子邮件、内部信件往来及公共宣传。出于职业道德,Thomas Myers先生不能公布这些信件,但他为这些信件中银行家们所表现出的贪婪感到震惊。他笑称银行家们才是最得道的窃贼,他们知道窃取财富的方法不在于窃取银行,而在于拥有银行。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