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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抑制两极分化,基于理想供需模型的法律调控

    [ 杨松 ]——(2011-10-23) / 已阅21903次

    或许应该这么说,作为消费品,中国住房的价格已经很高;作为投资品,投资人可以期待它涨得更高。
    5.6、动力6——调控变空调,越调越涨
    调控不坚决,效果不彰,不但未能改变房价上涨的普遍预期,反而被看成是投资房市的大好时机,调控之后随之而来的必是新一轮的强势反弹,换句话说,调控反而成为下一轮涨价的信号,大众的房市看涨预期在一次次调控中被不断强化。
    六、抑制或延缓住房需求,减少住房的当期需求,防止住房需求的集中爆发,消解住房价格上涨动力
    釜底抽薪,消解房地产的投资功能,一旦房地产失去了大部分的投资功能,只要房地产的投资收益率逐渐向社会资本平均收益率看齐,当前投入房市的资金出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定然会转而投资比房地产投资回报率更高的领域,大众对房地产的投资、投机需求必然逐渐掉头,房地产价格当逐渐回调,房地产价格泡沫亦将逐渐收缩变小,最终房价回归理性。为了达成以上目的,笔者建议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应对:
    1、开征二手房交易的资本利得税。(最为有效,可以立竿见影,是为杀手锏。)
    2、开征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房产税。(可以增加业主房屋保有环节成本,为弥补房屋保有成本的上升,业主们必将一定比例的存量房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有利于减少存量房空置率、开拓社会私房租赁房源,从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尽快形成一个上规模的私房租赁市场。)
    3、适时开征赠与税与遗产税。我国素有为子孙后代置产的传统,但是如果为他们留下财富的同时,也留下了支付遗产税的负担,人们的置业积极性必然会有所下挫。而为了规避遗产税,许多人购买房产时就将房产登记在子女或孙子女的名下,这就应构成赠与,应该缴纳赠与税。
    4、提高购房的首付比例,缩小房地产消费融资杠杆率。
    5、实施货币紧缩政策,尽速回收市场流动性。
    6、实施灵活的利率政策,区分自住与投资购房需求,采取歧视性的利率政策。
    7、限制外资,尤其是热钱进入房地产投资领域,同时在二手房交易领域实行外资投资所购房屋只能由外资接手的政策,防止外资扰乱我国的房市和金融市场,威胁到我国的金融安全,甚至国家经济安全。
    8、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鼓励,以期尽早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私房租赁市场。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有“房”才有家——住房观念,房子既可以是自有产权,也可以是由市场租赁而得。建立一个供需两旺的房屋租赁市场,代替房屋交易市场的部分功能,甚至于能与之旗鼓相当、一较高下。
    9、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积极、尽速建立一个规模适当的保障房,使得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能进入保障房领域满足其基本的住房需求,从而不必到商品房市场中去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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