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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及现代通讯对婚姻的危害与对策

    [ 王克先 ]——(2013-12-22) / 已阅12925次

    网民注册成为会员后,充值2元与女主播聊天,再购买K币进入聊天室。按礼物价值大小,可看见女主播身穿性感、透明衣服,或者只戴胸罩、穿内裤,在视频镜头前进行的各种淫秽表演,甚至模拟性交动作。截至2009年6月,通过上述网站注册用户的记录达570余万条,网民汇款金额达1493余万元。后被查获。
    2010年5月31日,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立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 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处5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万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
    (十)陈辉等人设立色情网站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004年,陈辉租用美国服务器从他人处接收了“情色六月天”网站,2005年又先后建立了“情色海岸线论坛”、“天上人间-中华伊甸园论坛”、“华人伊甸园论坛”网站,利用上述网站发布淫秽电影、图片和文章。截至2005年10月3日,4个网站共发布淫秽图片4万多张,淫秽文章929篇、淫秽电影125部,累计点击数达1100余万次。
    2006年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辉等被告人均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陈辉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十一)马尧春等人以网络为平台换妻犯聚众淫乱罪
    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春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 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到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马尧春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淫乱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这种成年人之间自愿参加的性聚会是否构成犯罪,由法院定夺。其辩护人辩称,马尧春主观上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故意,客观上其所参加的换妻或性聚会具有封闭性、隐蔽性、自愿性,不涉及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法院认定,被告人通过马尧春建立的倡导“同好游戏”的QQ群结识,通常在QQ群中通知时间地点后,结伙进行聚众淫乱活动。法院认为,22名被告人以网络为平台,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淫乱罪,作出上述判决。
    (十二)玉林网上招嫖犯介绍卖淫罪
    玉林(化名)大专毕业后,来到福州读大学自考本科。面对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为了让自己过上好生活,玉林开始卖淫。2008年6月,她建立了QQ群,吸纳多名卖淫女到群中。在这个QQ群里,她公布了几名卖淫女的照片、职业等资料,让嫖客挑选。
    台江区检察院以玉林涉嫌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庭审中,玉林否认自己组织卖淫,辩称自己只是从事卖淫,组建QQ群只是与其他卖淫女资源共享。
    法院认定,从2008年6月起,玉林将10余名卖淫女的照片发布在自己的QQ空间,供嫖客挑选。她先后将陈某、林某等多名卖淫女介绍给嫖客,每次收取不等的介绍费。台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玉林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十三)木子美现象
    木子美,原名李丽,广州某杂志性栏目编辑,网络作家,成名大作《遗情书》。
    2003年6月19日起,木子美开始在博客上公开自己的性爱日记,8月某日,木子美在《遗情书》中记录了她与广州某著名摇滚乐手的一夜情故事。故事以白描的手法,再现了她与这名乐手做爱时的大量细节。她在日记中直呼该乐手的真实姓名,并对其性技巧和能力进行了描述。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木子美由此一炮而红,迅速形成木子美现象。  
    (十四)色情网站
    色情网站,也称黄色网站、成人网站,是指以两性生活为主要,针对成年人而设立的网站。黄色网站多数会涉及少儿不宜的色情或情色内容,在很多国家受到管制。
    色情网站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以极其不健康的手段污染着网络空间。色情网站利用恶意网页、垃圾邮件、病毒、图片、广告条、聊天室、博客以及即时通信视频软件等流行的营销手段将网址和色情信息四处传播。
    (十五)互联网性爱遥控器
    2004年11月7日,第二届广州(全国)性文化节上,汕头某公司生产的互联网性爱遥控器备受瞩目。据了解,这项新产品通过专门软件和硬件配套,可以使分隔在全球任何地方的两人,通过网络和配套器具互相刺激、互相控制性爱。使用者只需在电脑装备这种软件,然后在两边的震动头各安装一个成人用具,进入跳豆专用聊天室,向任何一个在线的对象发出邀请,对方选择同意后,便可以进行网上性爱,并可以控制对方震动节奏、强度等,如果对方拒绝,也可以自己独自进行。
    该产品研发者之一赵先生介绍,这产品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USB接口技术、无线遥控技术等,可以同时互相刺激性器官,还可以配合任何聊天室、视频、电话使用,增强互动效果。
    (十六)网络婚姻
    网络婚姻,简称网婚,是指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的婚姻。网婚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聊天室、虚拟社区、BBS、网络游戏,专门的网婚网站等形式进行。
    四、互联网和现代通讯对婚姻的危害
    互联网遍及世界角落,使用互联网的人越来越多,也为男女两性交往提供了更自由的空间、更便捷的方式。现代通讯使人们交流方式愈趋多样化,手机打电话发短信,还可以随时上网。
    互联网交往特点是隐蔽、自由,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目的明确、单刀直入。大多数商业网站都设有聊天室,通常情况下,聊天室里的成人话题总是人气最旺。甚至有专门网站为陌生男女提供网上相识的场所。
    互联网的海量信息给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但宝藏和垃圾并存,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的同时,也受到网上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的侵袭,使人们形成不良的婚姻观,动摇婚姻制度。
    对本文列举的事件作简单梳理,大致可作如此分类:
    一是现实中的丑事经互联网放大,伤及配偶,而且如不及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将对人们造成不良影响,还可能有人效仿,如艳照门、开房门、日记门、博客曝光事件;
    二是利用互联网、现代通讯搞色情活动、偷情、调情,一经互联网曝光放大,伤及配偶,如网络裸聊、微博调情、短信息调情、电子邮件调情事件;
    三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活动,危害社会,伤害配偶;
    四是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的色情、性爱信息,如色情网站、木子美事件;
    五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性爱,如互联网性爱遥控器;
    六是利用互联网婚外交往,如网络婚姻等等。
    互联网性爱遥控器的生产厂家声称产品是为分居两地的夫妻和情侣设计,并且只提供给成年人,但是现实中对使用者的身份却难以监管。互联网性爱遥控器很容易导致性泛滥,还可能被用来搞色情交易,甚至出现网上一对多、多对一的淫乱情景。
    在网婚中,由于恋情的滥用,会弱化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一些已婚者往往因沉溺于此而冷落配偶,进而引发夫妻感情危机。
    木子美的如此夸张的性描写,那种颠覆一切规范、道德的做法,文章贴到互联网上,对缺乏理性判断的人,会起到误导,带来社会的混乱。
    色情网站利用恶意网页、垃圾邮件、病毒、图片、广告条、聊天室、博客以及即时通信视频软件等手段将色情信息四处传播,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
    总之,色情、淫乱是婚姻的天敌,而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是传播色情、淫乱信息,男女进行婚外交往的最好工具。
    五、对策
    网络和现代通讯只是一个工具,虚拟社会也只是现实社会的映象,因此我们的对策并不是针对工具,而应针对管理工具和使用工具的人。
    (一)增强责任意识。
    互相忠实是夫妻之间的第一责任,忠实意味着一种责任承担,既是对本人的负责,也是向对方的负责,它包括行为上的忠实和情感上的忠实。
    (二)加强自律。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本文列举的一些事例,对那些思想正统的人士来说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人们要提高自身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扰和不良影响。在难以监督的隐秘空间不做昧良心的事,对色情诱惑,要从思想上、行动上进行抵制。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色情、淫乱、婚外情为传统道德所不齿,对于公务员、共产党员更为党纪政纪所不容,如有涉足应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四)经营者应规范网站、通讯的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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