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阚凤军 ]——(2010-10-8) / 已阅39536次
2)工伤保险。某些企业在招聘生产工人的前三个月,没有为入职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有的是自始至终没有给买工伤保险,取而代之的是为上述工人购买商业保险。鉴于家电企业生产厂区周围的交通环境不是很好,很多工人通过打摩托车方式上下班, 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大,非常容易导致工伤索赔事件的发生。同时,必须提示的是企业为工人购买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企业因没有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两者性质不同:商业保险属于企业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而工伤保险则是企业承担的法定义务。
应对策略:
企业没有及时或自始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主要是基于生产成本节约的考虑,客观上也节省了相当数额的费用。但这种操作模式的违法性决定了其运作的时间的有限性,不可能永远按照此模式操作下去,因此,企业需要通过其他合理方式逐步摊销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
建议各经营单位能够预提一部分准备金,已备发生工伤索赔事件后能够及时个案处理。
3)劳动关系的管理与争议的解决。随着中国政府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及员工自我保护及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提升,劳资关系管理日显重要。一些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牵涉到地方政府的稳定,群体性诉讼可能损害企业形象。
应对策略: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升利用劳动合同维护企业利益的意识与能力。如某些家电企业因为没有根据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裁员,导致大额经济补偿金的诉讼索赔。反之,如果相关操作人员能够先研究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等进行终止劳动合同,可避免对方索赔,甚至不需要向对方支付任何款项。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必须征询律师建议,评估争议可能的处理结果,最大限度地争取与对方协商解决。
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的人员进行劳动法培训,提高其劳动法的法律意识,并在实践工作中掌握基本的法律技巧,处理相关劳动争议。
强化与相关劳动争议仲裁管理机构的沟通,力争建立比较良好的互动关系,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维护家电企业整体利益。
4)商业秘密、竞业限制。随着家电企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研发费用的投入,必然产生数量众多的内部商业秘密与信息,包括内部的投资策略、研发成果、技术信息等,上述秘密信息的有效保护对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及健康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顺德家电企业众多,某些企业产品都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其他同行业的竞争对手都在加大力度从该领先企业挖人,对相关企业内部运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某公司技术人员未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到竞争对手工作的情况。
应对策略:
完善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守则等。
公司应与入职员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
分类别,有重点地对重要职位或敏感岗位人员的界定,并与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对于某些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要求应进行审慎评估,并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处理。
2、研发方面的法律环境:专利申请、专利纠纷、专利战略
1)专利申请。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种全方位的竞争,而专利技术是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地位及优势的重要因素。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加大专利申请力度,提升专利领域的创新,并试图通过专利申请构筑有效的市场进入壁垒,从而打击或排挤其他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
2)专利纠纷。专利诉讼成为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手段,如某家电巨头诉某顺德家电企业巨额的专利侵权案件。减少专利纠纷的发生几率的几种措施:
加强企业内部研发费用的投入,提高专利技术的原创性。
加强企业与同行业之间知识产权联合,学习国际大公司的专利管理经验,即通过相互之间的专利许可等形成相互制衡或限制,避免相互起诉的可能性。
加强专利申请的前提检索与对比分析,避免申请后的专利构成对其他专利的侵权。
3)专利战略。日本国家专门制定了日本国知识产权战略,足见其对专利的重视。国际大公司都形成自己的专利战略,并配备庞大的专利管理人员。因此,各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制定比较可行及有前瞻性的专利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采购方面的法律环境:招投标、采购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侵权
1)招投标。鉴于家电企业的采购对象相对比较固定,供应商之间相互联络已比较紧密,这样很可能出现投标方之间相互串标行为,抬高投标价格,损害企业利益;有的投标方利用专业优势,通过投标过程中漏项申报(漏报的项目的单价奇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企业调整或变更合同总价款,变相提高投标价格;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公司内部人员泄露标底或其他定标信息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等。
应对策略:
规范投标流程,严格投标纪录,严禁投标方串标损害企业权益,并永久或一定期间内取消其投标资格。
加强招标文件的研究,仔细核实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的投标书是否涵盖所有相关项目,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调整投标书内容的情况发生。
强化对参与招标人员的内部监控与监督,并制定比较详细可行的行为准则,一旦违反或擅自对外披露内部标底等敏感信息或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等严惩不贷。
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后续合同的管理。
2)采购产品质量。家电企业每年采购金额巨大,采购产品部件同其他部件组装或作为成品的组成部分后对外销售,如果产品部件存在质量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很可能导致产品整体质量不合格,甚至构成批次性质量问题,造成经营单位的重大损失,包括经销商退货索赔、消费者损害赔偿或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罚等。
应对策略:
加强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的审核,并形成比较详细的比较评估报告,慎重决定某一家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必须与企业签订《OEM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等,明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特别要约定如果因该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得国外的经销商、终端销售商及消费者的索赔、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处理费用等由供货方承担等。
根据家电企业与对方的整体交易地位及其它综合因素,争取要求对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并在可行的情况下要求其对该产品投保产品质量险等,以增加家电企业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3)知识产权侵权。鉴于家电企业出口产品规模日益扩大,企业从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或配件也将一并出口国外,这样可能出现因供应商的产品知识产权侵权招致国外厂商索赔诉讼之风险,甚至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处被查封或冻结,导致交货不能等法律风险。
应对策略:
建议建立健全外协厂、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知识产权整体保护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所供应产品设计专利的检索,并结合产品拟出口国竞争对象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力度等整体判断及风险评估。
企业必须与供应商或外协厂等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监控力度、提升供应商等专利意识,保证家电企业在被控专利侵权的情形下,能够有效地从供应商处获得足额赔偿。
4、销售方面的法律环境:货款回收、质量纠纷、售后管理、危机事件
1)货款回收。家电企业的强势产品基本上采取先款后货或银企三方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销售,此类交易方式的风险较小。铺底销售的风险很大,需要慎重考虑。
应对策略:
铺底销售的销售模式,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资信评估体系,形成基本的评估调查分析报告,并且根据铺底额度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要求对方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保证、房产及车辆抵押、第三方公司信用担保等。
2)质量纠纷。家电企业经营产品众多,不可避免出现各类产品质量纠纷,包括经销商退货、消费者退货索赔或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案件。
应对策略:
公司应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事件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个案,如消费者单台产品退货等,应有一个快速的处理方案或解决流程,避免事态扩大。
公司应高度重视经销商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企业提出的要求或请求,考虑到经销商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及操作能力,应最大限度地与经销商达成和解,降低事态可能诱发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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