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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技巧集成

    [ 钟建林 ]——(2010-5-24) / 已阅51523次

    ③排列卷内诉讼文书顺序;
    ④剔除金属物,修补整理文件;
    ⑤编写案卷页数,填写卷内目录、备考和封面;
    ⑥装订案卷。
    (1)平时注意及时收集诉讼文书
    由于审理案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诉讼文书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制成文书的时间不同,书记员收案后,就要经常留心收集审判进程各阶段形成的文书,做到收集及时,手续完备。书记员手中保管的案卷常常是数件、十数件乃至数十件。书记员要注意将每个案件的卷宗封面的案件编号分别摆放,做好收集的准备;此后每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按照形成的自然时间顺序,分别摆放在案卷封面后面,做到收集及时、齐全、排放有序,便于案件审结后组合案卷。
    (2)检查和调整卷内诉讼文书
    案件审结后,在正式组卷时,还要再进行一次检查,看看诉讼文书是否收集齐全,已有的文书中法律手续是完备,并及时补正。还要检查每份文书是否内容重复的文件,卷内只保存一份,但领导有指示的重复文件仍应保留。一个案件诉讼文书多的可以立分卷。另外应保留三份裁判文书夹在卷内,以便日后利用。
    (3)排列卷内诉讼文书
    排列卷内诉讼文书顺序,总体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这是因为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是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它是用文字的形式,记载案情和案件处理的过程和结果。案件的审理是按照审判程序进行的,所以卷内文书的排列顺序就要反映审判程序。这是我们排列卷内诉讼文书顺序时的核心要点。
    民事案件卷内诉讼文书排列的顺序,正卷:1、立案审批表→2、起诉书或者口头起诉笔录→3、立案(受理)通知书(存根)→4、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5、答辩状及附件(注意区别答辩状和代理词,不要把代理词装在答辩状的位置)→6、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7、原、被告诉讼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8、原、被告举证材料→9、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手续材料→10、询问、调查取证材料→11、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12、撤诉申请书→13、鉴定材料→14、传票、出庭通知及开庭公告底稿→15、开庭审判笔录→16、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词→17、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18、宣判笔录→19、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送达回证→21、案件审理流程表(上诉案件的:22、上诉状副本→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备考表→28、证物袋→29、卷底。
    副卷(普通程序以判决方式审理结案的案件):1、阅卷笔录→2、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报告→3、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4、有关本案的内部请示及批复→5、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6、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7、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8、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9、判决书、裁定书原本→10、审判监督表或发回重审意见书→11、其它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如督办函等)→12、备考表→13、卷底。
    (4)剔除金属物、修补整理文件
    ①剔除金属物。为了防止卷内诉讼文书日后受金属装订物(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氧化锈蚀,损坏文件,在装订案卷前,应一律将文书附着的金属物予以剔除。
    ②修补、复印文件。
    A、对破损的诉讼文书,应进行修补和复制。
    B、褪色的文件复印。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常见的需要复印的文书有:原来文书的字迹是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原来文书是传真件的。因为用这些材料书写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或挥发,不利于长期保管,经过复印以后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归卷。
    C、复印、复制、贴补文书,一律用A4纸。原文书不是A4纸的,需要A4纸粘贴。
    D不能将卷内文字材料订入装订线内。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则应另行黏贴一条空白纸后再行装订,以保证卷内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将来阅卷。
    ③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将中文译本附在后面。
    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因为邮票的邮戳上附有邮件发送的时间)。
    (5)编写案卷页数、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
    ①编写案卷页数。卷内诉讼文书经过系统排列以后,应用阿拉件数字编写顺序页数,以固定排列的文件顺序。页码编在文件右上角,单面有字的一面编,两面有字的,两面都要编,两面都要编页数。编页数时,第一遍用铅笔轻写,以便有差错时改写,经检查确实无误后,再用钢笔写上该页的页数。
    ②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封面。案卷在封面后和文件前,应放置卷内目录纸,编写卷内文件目录,以便查阅。在卷内目录的基础上包括序号、文件名称、页次、备注。编完目录后,应紧接着加写这本卷宗连底、封面、目录共计XX页,并在总页数上盖上立卷书记员的名章。备考表,每卷应放备考表,放在诉讼材料的最后卷底的前面,以便案件承办人或档案人员随时注明有关事项。案卷封面的法院名称(全称)、案件的年度、审级、案号、案由、当事人等项目由书记员负责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保持卷面挺括清洁,不要随便涂改。民商事案件,一审要写上判决、调解、撤诉等结案方式。结案日期,按裁判文书最后送达日期填写。归档日期,写案卷送至档案室的日期。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保管期限的规定》填写(附文件介绍)。
    (6)装订案卷
    案卷的装订要牢固整齐,以便于保管和利用,防止文书散失和损坏。具体要求是:
    ①确定装订部位。现在全国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格式都做了统一规定,案卷封面的装订线在卷面上有所标识。如果没有装订标识的,则装订线在距案卷左边2.5厘米,以中眼为准,上眼和下眼与中眼的距离均为8厘米(平时发生的其他材料,注意养成左侧装订的习惯)。
    ②理齐案卷材料。装订的案卷,要求在纸张的长度和宽度一致的前提下(A4纸),达到右边齐、下边齐。
    ③案卷厚度不超过2厘米,页数不超过200页。
    ④卷底贴封纸,加盖书记员名章。案卷装订完毕,在卷底三眼线上贴上封纸,盖住线绳,在封纸与卷宗纸的骑缝处,盖上书记员名章。
    二、诉讼卷宗的归档
    书记员在完成立卷工作后,应及时将案卷移交档案室 ,这就是归档。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质量,书记员在立好卷归档前,应经承办该案的法官检验,法官检验的内容为:
    (一)卷面案号、原被告与裁判文书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收集齐全;无关材料是否剔除。
    (二)材料制作手续是否完备,如笔录是否清晰无错漏,制作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是否填写清楚;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签名。
    (三)法律文书原本、正本核对无异。
    (四)诉讼文书排列正确,页数编号无误。
    (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案卷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见。要注意防止出现书记员代审判员检验卷宗。卷宗检验人的签名一定由检验卷宗的审判员亲自签名。卷宗检验完毕后,书记员还要填好案件卷宗归档表,交庭长审核后将案卷移送档案室。
    诉讼卷宗在立卷和归档这个环节上,一定要杜绝出现超期归档的现象,一定要在案件报结日期后的一个月内归档。

    第六节 附 件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1991年12月24日,略)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7号。邮政编码:410016
    联系电话:0731-84784810
    邮箱:haiyangzhixin-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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