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主要体系、线索和精神

    [ 张福坤 ]——(2010-4-24) / 已阅24940次

    (二)“君权神授”
      所谓“君权神授”就是君主的诏令是最高的法律,君主是国家的大家长。这实际上是家本位伦理扩大使用而已。古代家国同构,国家是家的放大,一切适用家的伦理在被移做法律原则后都适用于君民之间。一切对皇帝权威的 威胁都被定为最严厉的犯罪,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三)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是古代中国传统思想的主线。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教化的力量以收到潜移默化之功效。这种以教化改造人的方法无疑是最彻底最根本的方法,而法律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法律没有强人为善的力量,顶多起到补救的作用。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两者之价值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四)法有等级
      对于法有等级,这是中国古代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法家与儒家是有共同点的。法家讲“刑无等级”实际上并不是没有等级的。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等级之体现。(不做展开)
    (五)“无讼”的追求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巨大的儒、法、道三家,尽管他们采取的方法与途径不同,但他们追求的终极社会政治的目标和理想,就是秩序的和谐。及至汉武帝标举“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术”为核心,兼容并包其他各家思想之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无讼”观念 , 也就成为正统思想。从历朝历代的文史典籍中,都能发现儒家思想对讼狱观念的阐述。孔子的施政纲领中就有“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儒家思想中所向往的理想社会是“讲信修睦 ,选贤与能” 平静恬美的礼制社会,由此描绘了上古时君主礼贤下士 ,民众淳朴率真的图景 , 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社会秩序。
    (六)人治追求
      人治与法治是相对应的治理国家的两种最主要的模式。其中儒家主张人治而法家重法治。关于贤人与良法的关系问题,孔子认为即使制定良好的法律最终还是必须由贤人来执行。如果良好的法律没有贤人去执行的话再好的法律也是没有用的。所以孔子主张贤人之治甚于法律,良好的法律必须由贤人去执行。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这一人治思想一直贯穿始终。
    (七)权大于法
      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使得皇权专制制度化法律化。从此以后国家的最高权力都集中与皇帝一人。皇帝成为了神权族权军权经济权司法权的集中代表者。而皇帝只服从于天除此不受任何制约,法律也只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八)民本主义
      这是春秋重民观念发展的理论成果,儒家法律思想的精华。儒家向来重视人命,主张立国应先利民,反对不教而驱民上战场,不教而向民施刑杀。此外,孔子“爱人”说,孟子“民贵君轻”说,荀子“民水君舟”说均是民本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
    (九)大一统思想
      古代王道政治的原则即为天下统一,反对分裂割据。孔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荀子“隆一而治”均为大一统思想之体现。
    (十)顺其自然
      此与“无为而治”有点混同,其多少有些排斥法律,对法律的态度有几分冷淡,因为法律有时候非但不是公平正义的东西,却可能使人误入歧途。总之既有利又有弊,顺其自然或许是一种好的做法,但这会让人产生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法律的产生与存在本身是否也是自然之事?”
    (十一)天然秩序
      儒家礼法的重要作为就是要构建一套教化天下的仁义道德与礼法规范。通过礼乐教化提高人的思想道德,调整相关的权力秩序,从而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秩序。
    (十二)重法治吏
      依法治吏是古代传统的法律思想。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了控制国家,势必要 通过一个权力媒介,那就是官吏。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 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五、专题划分:七大领域的法律思想
      以上从纵向和横向介绍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后仍感觉还是有遗漏的地方,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思想应该是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反映历史的。所以只能通过专题加以补充。以下所分七大专题一方面是我研究生课程所接受的讲题——宗法社会和工商业社会启发,另一方面是中南政法范忠信教授指导的博士选题所涉及的江湖社会和宗教社会之启发。后三方面:少数民族、文学法律思想与民间思想是我一直关注的。笔者将七个方面合并起来加以论述。
    第一章 宗法血缘社会中的法律思想
      早在国家产生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以父系家长为核心的宗法家族制度。儒家思想主张维护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贵族政体,要求“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实行权力的分配。另外,还要求维护宗法等级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宗法思想影响中国一直延续了几千年。宗法制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不同层面 ,并积淀成为一种支配中国社会、调整人际关系、规范伦理道德的社会传统和文化精神。
    第二章 江湖社会中法律思想
      江湖社会的存在和活跃是近代中国一个日常现象,江湖社会纠纷解决模式是中国近代法文化不可无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纠纷解决途径中必然蕴含着自治因素,这种自治的方式必然有解决规则构成的制度化模式,江湖社会规则中必然体现出法律思想。
    第三章 商业社会中的治理思想
      古代商业的兴起发展本身就是一部中国古代的工商业自治制度史。唐代之前的工商官吏主要是政府的管理,早在西周时期就存在“工商食官”与“官设市场”,工商业靠国家养活,工商官办。春秋出现自由的工商业制度。唐宋主要行会制度产生,唐代最早出现“行”的名称,宋代市坊合一,元明清工商业自治组织分化同时各项自治制度形成,如官办牙行制度和会馆会所。然后经历近代工商业自治制度的转型。在古代的工商业自治制度发展史古代商业规则纠纷解决与自治思想是古代法律思想的一部分。
    第四章 宗教社会中的治理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的起源特点和本质等方面的认识是比较全面和深刻的,在此无意做说明。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认为中国有宗教但缺乏宗教思想,提出道德代替宗教说,并指出维系中国社会秩序的是儒家伦理道德而非宗教。这种观点值得我去思考,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礼法思想的兴起使得宗教被边缘化了。然而古代的确存在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派别,它们在中国的发展演变以及思想特点也应该是古代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章 少数民族的法律思想
      作为一个历史上多民族的国家,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是历代统治者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历史上也产生过丰富的民族法律思想。从管仲“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到孔子“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然而今天学界尚未有一部关于中国民族法律思想史专著,可谓遗憾!
    第六章 历代文学中的法律思想
      透过文学观察法律思想是一个全新的视觉。法律史的研究历来重视官方正史记载和法律典籍。在被称为“史官文化”的古代社会二十五史是帝王将相的家谱,其背后是皇权专制的权力系统,而对于民间白姓的生活世界和思想却缺乏真实全面的描写,相反,文学作品却有着更多的民间思考和民间视角。通过文学作品可以考察古代司法中一些列的制度乃至于思想观念,能够更形象的展示古代如何协调天理国法人情之统一。
    第七章 民间百姓的法律思想(小传统)
      古代普通百姓朴素的法律观,诉讼观,清官信仰等思想观念背后往往揭示的是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百姓的 清官信仰实际反映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严密整合,民众政治力量极度微弱等等。再比如百姓的厌诉观念,实质是官方司法体制与法制实践的一种信仰危机,是对官方司法腐败的一种疏离的表现。范忠信教授曾说过:“中国人之贱讼,其实并非真正鄙视诉讼,而是害怕诉讼。故贱诉实为恐诉。”

    六、参考书
    1、俞荣根主编,范忠信、刘笃才副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0版
    2、张国华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群众出版社出版,82年版。
    3、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商务印书馆出版,1998年版。
    5、俞荣根著:《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7、武树臣主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8、武树臣:《儒家法律传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范忠信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版。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