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钢 ]——(2009-12-24) / 已阅16802次
(二)现场勘查与调查
1、出警须快速。要保证出警快速,设立事故勘察车,并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当事故处理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出发前必须问清楚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肇事车辆和逃逸方向等基本信息。赶到现场后,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为上级组织联动协查提供高效保障。
2、现场勘察取证及时高效。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后,逃逸的速度很快,往往来不及设点堵截,因此,现场勘查中,取证是关键。一是看现场是否是原始现场;二是肇事车有无停车查看证据;三是要尽量扩大现场勘察范围。取证时,要防止现场区域微小物证的消失或破坏,在现场复杂的的情况下,要有数个勘察者对现场进行系统的检查,寻找细小的证据和线索,车上部件或其他证据有可能被冲击到最远处,以及逃逸车辆行驶路线上掉下或扔下的物证。现场取证重点有:有无遗漏的肇事车辆的车牌照;肇事车辆可能的损坏位置和程度;地面上、事故车辆上以及护栏上、尸体上可能遗留的油漆片,以求确定车辆的颜色;有无遗留单据、标签、证件、装载的货物等;破裂的车灯、车窗或挡风玻璃;注意现场有无可疑人员走动或打听交警侦查情况;查看和测量肇事车辆遗留的轮胎痕迹,可从痕迹中算出车轮周长以辨别车型;从死者的外貌、衣着、随身物品确定其身份等等。
3、分工调查。在初步确定肇事车辆的颜色、损坏部位、车辆性质、逃逸方向、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后,根据现场遗留的线索马上组织追逃力量,组成现场后续勘察组,主要进行痕迹物证的采集、事故车辆的施救,寻找受害人、目击证人(或报案人)并询问取证。设立追击组(根据逃逸方向的路段确定为好),快速顺逃逸方向追逃,只要发现嫌疑车辆,一律扣留审查。再设置取证组,就是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各种电子监控、公安抓拍系统和网络资源,根据推算出的事故发生时间和车辆性质,以推算出肇事车辆到达每一个可能的收费站口的大概时间,从而在这一时间段内找出重点嫌疑车辆,为通知下一个肇事车辆可能通过的路口进行封道堵截以及下一步追查提供依据。另外,还须派遣备勤力量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致沿线服务区询问服务区保安、修车人员、加油人员等,是否有碰撞痕迹的车辆来过加水、维修和加油,收集各方举报信息。
(三)后续的彻底追查
追击组要根据分工,尽可能快速向逃逸方向线路延伸,不能轻易放弃追缉,发现嫌疑车辆立即暂扣,并继续向前寻找,直到完全超出推算的时间为止。如果进入排查阶段,要重点排查近期被盗档案中与逃逸车辆相似的车,认真考虑当事人对被盗车辆过程的描述,他们有可能会用各种方法说明车辆是事故发生前被盗的,这种报告应与现场收集的证据相联系;对服务区、停车场、配件商店、旧车场及其他修车或停车的地方尽可能快的进行检查;有可能的话,应求得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的协助;当找到嫌疑车辆后,应检查其损坏部件以及血迹、油漆、头发或纤维、装载物品,应特别注意所有突出物,如车把手、水箱等可能触及的部分,并进行相关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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