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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民的保密义务

    [ 闵涛 ]——(2009-12-1) / 已阅14466次

      公民保密义务是有一定限度的,不可能也不应该做出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要求。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要突出重点,在人员管理方面,对于公民中的公务员、涉密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有更高的保密要求。例如:宪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于领导干部,中央保密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保密工作职责,以及保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一级,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的原则。由于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和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特殊性,法律法规对涉密人员在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方面的规定较其他人员更加严格 具体。法律法规关于单位和个人保密义务的规定都是必须履行的,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刑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保密规定都有相关处罚条款。

      公民保密义务的自觉性养成公民对于保密义务的理解和履行,需要教育和养成。如同公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一样,保密义务的教育,要从儿童和少年抓起,使他们从小养成做守法小公民的意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绝大多数公民都在一定的组织内生活工作,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城乡基层组织,都在一定程度上负有教育所属公民做守法公民的职责。因此,有效发挥我国的教育和管理优势,完全有可能把保密义务自觉性养成教育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四、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在公民保密义务的教育养成方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同样负有重要的职责。尤其是在对于全社会的保密宣传方面,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公层次地宣传履行保密义务的重要性,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在公民保密义务的教育方面,还可以借鉴管理学上的“木桶定律”与“八二法则”。

      “木桶定律”是指一个木桶可以容纳多少水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条林木板,而是取决于木桶中最短的那条木板。任何工作都会存在一个共同之处,即参差不齐、优劣不一,不平衡。但劣势牵扯优势,劣势决定成败,这就是“木桶”定律的短板效应。从全局来看,保密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健全、保密科学技术手段更加有效,保密工作的硬件、客观条件有很大程度的,这是优势,是“木桶”的“长板”。然而只看到长板是不够的,这些年来,泄密事件时有发生,是什么成为了保密工作的短板呢?保密义务观念淡漠,侥幸心理滋生,是值得认真对等的。因此,保密义务教育一定要加强,特别是对于保密义务观念较弱的人群。管理学上的八二法则又称“是省力法则”,该法则主张:在因和果、努力一收获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特点。典型的情况是:80%的收获来自20%的努力,其他80%的力气只带来20%的结果。保密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积极防范,保密和窃密之间存在着“予”与“盾”的此消彼长关系。在保密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三大板块中,人的因素是投入少、成效大的因素。经过努力,在保密装备设备、科学技术手段达到相当水平的情况下,人的因素、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能以最少的投入带来最大的收获。保密义务自觉性的增强,可以使我们在各行各业工作学习的公民更广泛地了解对方的“予”,更好地磨砺自己的“盾”,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履行保密义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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