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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执法阶段法的运行

    [ 龙城飞将 ]——(2009-11-4) / 已阅15445次

    (五)行政执法的意义

      执法使大多数法律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公共事务等都依法进行,有序运作。因此,执法是广泛最普遍的实施法律的活动,是法律实现的主要途径。

      法的生命力在于它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实施。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主要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日常职务活动来贯彻执行的。从数量上看,占总数80%以上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来贯彻执行的。

    二、行政执法阶段法的实际运行状况

      但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并不能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其使命,在行政执法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许多情况下,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的现象严重,或者直接侵犯人民利益,或者不作为等现象十分严重。

    (一)国家部委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情况严重

      发改委越权管理资金。发改委批复宜昌至万州铁路项目建设调整方案,未经国务院批准,将国务院确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67亿元向上调增35.1%。发展改革委代表国家出资,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调增28.5%。

      审计56个中央部门,发现部门本级存在问题348.53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331.15亿元,占95%;违法违规问题15.24亿元,占4%;损失浪费问题2.14亿元,占1%。主要问题是:1.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多报多领财政资金。2.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用于购建办公楼、对外投资、弥补本单位日常开支、发放津贴补贴等。3.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4.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5.部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

      部门所属单位设立和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一是一些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由所属单位承担。125个所属单位通过代行行政职能,取得可观的收入。二是一些部门办实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还有一些实体垄断了某些行业的相关领域,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三是所属单位依托部门权力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收费已成为一些部门所属单位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有的甚至依靠收费生存,有些单位收费资金管理比较混乱。

      财政部执行预算不严格。财政部对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174.2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缴回预算。追加部门预算816.5亿元,部分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容易产生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由相关部门分配使用,未纳入预算。

      中央机关把自己部门的利益放在首位。财政部在预算之外,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4500万元,安排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主要用于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等开支。2003至200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6户金融保险企业在税法之外变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使国家少收企业所得税60多亿元。

      相反,对弱势群体,却是极不尽责。2004至2006年,财政部安排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5亿元,实际只执行2.85亿元。就是说,本来可以有850亿元银行资金配套支持下岗职工再创业,实际只执行了5.2%。

      根据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的报告,2006年国务院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认真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21项。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起诉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务院已将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这就是说,还有更多的情况早已是触犯了刑律,但是被大事化小了了。

    (二)各级政府直接侵害人民利益

      中国近年来持续的上访高潮,每年上千万含冤受屈的民众奔走在各级政府信访窗口,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各地以建设发展名义下的拆迁造成的无家可归者。

      从公开可以看到的诸多拆迁报道中,发现许多拆迁根本没有公示,赔偿的标准也是由官僚与开发商单方说了算,不存在专家们议价,专门组织的联合机构审议,也不存在土地的相应调换。许多地方所赔的价格远远低于当地实际的市值,普遍形成被拆迁者要想回到原地买同样面积的房屋都必须再自己筹集比补偿多几倍的钱,拆迁对他们来说带来的就是财产的贬值,生活条件的恶化,这样拆迁下的发展是谁的发展呢?

      难怪有的开发商甚至公然出来叫嚣“如果赔偿相等我们还赚什么?”这些开发商敢如此蛮横,是因为他们背后有权力撑腰。更有甚者,许多拆迁户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早上出去上班,晚上回来房屋就没有了,那些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却要么被打得送入医院,要么就被抓入拘留所中关押。

      在98%的住户没有签协议的情况下利辛县政府挂牌出让要拆迁的两个地段,用途是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蒋翔光举着房产证质问:“我们都有房产证,房子受法律的保护。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个人的房屋,但政府拆迁是为了盖商品住宅小区,商品住宅小区不是公共利益,政府凭什么随便征收我们的房屋?” “况且国务院2004年已经下发通知,不准政府直接参与和干预拆迁!”

      拆迁对中国百姓几乎都是一个灾难。让人悲哀的是至今许多地方的拆迁户是不满意离开的。人们不禁在问,中央一再强调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为什么各级地方政府总在侵犯人民的利益?

      为了遏制这种实则是犯罪,但谁也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方政府违法拆迁,几年前高检就开始重点查办土地征用、征地拆迁等涉及侵犯人权案件 ,但时至今日此种案件屡禁不止。

    (三)政府不作为

      追究刑事犯罪行为,在我国被专门的机关垄断,这些机关由国家拨款,有专业的人员。但在一些情况下,在公安部门积案如山,有些案件还要靠当事人去破案。“丈夫被害,凶手以精神病为由被‘无罪释放’。请求法院执行附带民事赔偿,村里又出具‘当事人已死亡’的证明。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农妇知秀君带领全家走了上伸冤路,历时8年跟踪调查,最终将杀害丈夫的凶手送上了法庭” 。

      另外的例子是对待黑社会的态度。

      据报导,2004年,中国内地人数最多、势力最强、手段最残暴的地下“黑武装”——深圳“冠丰华”犯罪集团,被深圳警方一举端掉。该黑社会组织拥有200多人,横行深圳街头十余年,强占二千余家商铺,敛财十余亿元,聚众围攻政府,数十次以暴力手段抗拒国土、城管、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现场执法,多次殴打执法人员, 打伤打残警察5人以上,打伤各路执法人员及无辜民众300多人,执法人员闻知该黑社会组织心惊肉跳。

      “黑武装”头目陈毅锋拥有三十多个头衔和社会职务,很有“背景”和“来头”,对政府执法部门根本不看在眼里。在他控制的势力范围内,任何人都奈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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